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42:57 284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两种,分别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合同保全权要向法院申请,具体如下: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代位权。

二、代位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代为权诉讼时效是被侵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如何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务人对其权利不得处分,否则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处分无效。

2.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直接向该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得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不得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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