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27:03 420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根据1997年9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废止

各专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标准及确认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国国债发行的市场机制,使之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建立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具备下列资格:

1.属于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从事国债承销和交易代理、自营业务的金融机构。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有能力且自愿履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各项义务。

4.在本机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且具有良好的信用。

第三条国债一级自营商享有下列权利:

1.直接参加每期国债承销团,从事国债一级市场业务。此承销团为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认的全国性国债承销团。在大众传播媒介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名义。

2.享有承销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3.在每期国债发行前,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同财政部商议发行条件。

4.国有资产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发行股票,非国债一级自营商不得担任主承销(企业发行股票一次超过5000万股的,优先由国债一级自营商担任主承销)。

第四条国债一级自营商须履行下列义务:

1.连续参加每年国债承销,且每期承销量不低于该期承销团承销总量的2.5%。

2.严格履行承销合同、分销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3.自觉维护国债声誉,积极开展分销、零售及交易代理业务。

4.维护国债二级市场的流通性。每年在二级市场上的国债交易量不低于国债一级自营商最低承销量的10倍。

第五条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确认事宜。凡具备资格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证书》,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布其名单。

第六条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进行一次复审。

国债一级自营商因未履行规定义务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时,财政部和证监会有权吊销其“资格证书”,停止其使用“国债一级自营商”的称号。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金融机构。外资或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本办法自1993年6月20日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查询法人代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工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企业的公开信息,二是直接前往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在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上可以找到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明细、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信息。此外,也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询问自己的名字或单位名称,以确定是否为法人。查询法人代表的方法:要查询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明细、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信息,您可以在工商局的官方网站上找到这些公开信息。只需访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您就能查到这些信息。2、备案登记查询: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询问自己的名字或者单位名称就可以查询到是否是法人。 【 法 人 查 询 】 工 商 局 官 网 查 询 企 业 信 息 的 方 法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查询主要通过工商局官网进行。具体步骤如下:1. 访问工商局官网(
    2023-09-07
    138人看过
  • 行政主体的资格及确认是怎样的
    (1)一般认为,作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要件和组织要件。法律资格要件有三项:第一,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的组织;第二,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第三,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关于行政主体的组织要件说法不一,有的认为需要经过正式的批准成立手续,也有的认为行政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费和办公场所等。对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主要从资格要件入手。任何一个组织,符合行政主体资格要件的就是行政主体;不符合的则不是。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在行政法上具有直接的、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一,确认行政主体的资格有助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实际上就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它带着国家的强制力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实施行为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那么它的行为就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对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影响不为法律所承认。相对人对不享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实施的“
    2023-06-13
    410人看过
  •  我国关于一级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以及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同时,需要考虑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其次,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第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第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最后,还需要考虑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驰 名 商 标 的 司 法 认 定 标 准 有 哪 些 ? 具 体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驰名商标是指在某个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高声誉的商标。在司法认定中,驰名商标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知名度
    2023-09-05
    383人看过
  • 股东权确认纠纷案-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
    [案情]2003年5月16日,A公司通过改制方案,决定将A公司改制成为经营者持大股、内部职工参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88万元,股东39人。6月26日,被告A公司通过了公司章程,该章程中表明原告(职工李某)以货币出资15万元。此外,被告的工商档案材料中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和银行出资证明均表明原告的投资款为15万元。但原告只自愿向被告交纳入股款1、5万元,其他款项由他人认缴。6月30日,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向被告颁发了企业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材料中显示原告的入股款仍是15万元。2004年2月,原告向被告提出辞职申请,同年3月12日从被告处领取股份金1.5万元,原告原持有的股份现由被告的职工持股会持有。2005年9月,被告向全体股东发放了股权证,股份总额为1388万元,并设立了股东名册,因原告已离开A公司并办理了退股手续,故股东名册中没有原告的名字。后原告以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
    2023-06-09
    141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确认及权利义务
    1.卖售人的资格及审定。电子商务法律明确规定了卖售人的资格,并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设定审查制和准则制等审定方法。在电子商务建设的早期,建立审查制,只有通过法定条件的审定,才有可能在电子商务中作为卖售人参与交易;随着电子商务建设的不断完善,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作为卖售人参与交易。2.买受人的资格及审定。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鼓励公众参与网上交易,任何人只要具备网上交易的能力和有效的网上支付工具,能为自己的交易决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便可作为买受人参与网上交易活动。3.交易服务机构的资格及审定。交易服务机构是指数字证书认证机构(ca)、密钥管理机构(km)、信息服务提供商(isp)、信息提供商(icp)等,其中ca和km等机构作为交易的必然参与人,有必要通过法律对其资格条件和审定予以规定,同时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也需要对参与电子商务的icp、isp的资格条件及其审定予以
    2023-05-01
    385人看过
  •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结构和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结构及标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和初级技能。其框架结构如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
    2023-06-10
    161人看过
  • 外销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关于2004\2005\2006\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2004\2005\2006\2007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考试种类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60外经贸英语(笔试)60外经贸英语(口试)60外经贸日语(笔试)60外经贸日语(口试)60外经贸俄语(笔试)60外经贸俄语(口试)60外经贸法语(笔试)60外经贸法语(口试)60注:上述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04\05\06\07年均为: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3-06-05
    305人看过
  • 国营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试行)
    内容提示:适用范围与解释年薪的组成与提取年薪的考核与管理(一)适用范围与解释1、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企业经营者是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理(厂长)一人。3、经营者年薪是指企业在一个年度内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经营者的全部收入。(二)年薪的组成与提取1、经营者年薪收入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2、基薪按照本地区企业职工上年度统计年报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规模大小(企业规模按国家划分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的,由地方制定具体划分办法)确定。大型企业经营者的基薪可在本地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以内确定,中型企业可在3倍以内确定,小型企业可在2倍以内确定。3、经营者风险收入与企业实现利润挂钩,经营者每年在完成核定的实现利润基数后,按核定的比例从超实现利润基数部分提取风险收入。4、实现利润基数原则上按企业上年度实际完成数核定。对经济效益波动较大的,可按前两年或前三
    2023-06-05
    206人看过
  • 邯郸驾驶证考试及格标准
    1、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2、场地驾驶(科目二)——场内,实车。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起步与停车,这五项必考且依次进行。100分为满分,8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80分)。3、道路驾驶(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100分为满分,大型客车90分以上,大型货车80分以上,其它车类90分以上为合格。4、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含90分)
    2023-05-29
    74人看过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中国(天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下统称投资实施)及合同章程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实施的时间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而言,为企业营业执
    2023-06-06
    227人看过
  • 2024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及审查标准是什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及审查标准是什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股东资格确认诉讼的审查标准问题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东资格。即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可以分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进一步明确如果符合股东资格及股权的外观形式,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应确认股东资格。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
    2023-12-02
    102人看过
  • 商标代理人考试有什么要求?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办法有哪些?
    一、商标代理人考试要求(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方式1、直接报名:报名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原件,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2、函报:离考点所在地较远的报考人员可采取函报方式,将报名表附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均一式两份及照片四张,寄考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考务办公室。采取函报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向其报考的考区考务办公室或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3)准考证的领取: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前两天到各考区考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4)考试:考试科目:国家商标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命题小组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外语英语、法语、日语任选一门,其中商标法律知识150分,相关法律知识100分,外语50分,总计300分。二、商标
    2023-03-28
    93人看过
  • 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有关供应商: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现将《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发现问题,望及时函告我厅。附件:《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规定》二OO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行为,确定供应商等级,建立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参加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经吉林省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认定的资格。否则不能进入省级政府采购市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条凡能够为政府采购提供货物、工程、服务和商品销售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下统称供应商),均有资格申请进入省级政府采购市场。第四条供应商资格的认定程序:(一)申请供应商资格
    2023-04-24
    313人看过
  • 国债承销明确分开自营代理
    近日,财政部、央行、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下称《办法》),加强了对国债承销商的行为约束,将承销制度更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而其中某些规定正可以堵住本刊在2006年4月1日出版的《国债“申万门”》所揭露的风险,并是本刊在该文中呼吁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实施的。这篇今年上半年的深度报道曾指出,因为混合式招标的特殊性质,中国国债招投标体制上重大漏洞:一旦市场转向,即可能轻易击倒一家大券商。《办法》对于什么是国债承销团成员“正当投标”给予了具体解释:国债承销团成员之间不得进行国债代投标,自营国债债权应当注册在自营账户,代理国债债权应当注册在客户账户。这是有关部门第一次声明“债权”界定权责,以确定承销商在国债承销过程中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真正与财政部发生招投标关系的是客户,操纵客户标位就构成了违反《民法典》中有关受托人违背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行事的有关规定。承销商再也不能向“国
    2023-06-12
    5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确认实施细则(试行)第2条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组织与分工1.国债一级自营商的资格审查和确认由财政部和中国XX共同负责。2.成立XX(以下简称“审委会”),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审委会由财政部、中国XX各派2名负责人员,共4名委员组成。审委会主任由财政部委派,副主任由XX委派。3.财政部由国债司负责有关工作。包括召集审委会会议,受理金融机构申请、初审和审委会其他日常事务,以及国债发行承销团的组织等。4.XX由证券机构部、证券发行部负责有关工作,除出
    • 行政主体的资格及确认有何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1)一般认为,作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要件和组织要件。法律资格要件有三项: 第一,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第三,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关于行政主体的组织要件说法不一,有的认为需要经过正式的批准成立手续,也有的认为行政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费和办公场所等。 对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主要从资格要件入手。任
    •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何时确认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29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资格由国家行政机关赋予。   《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
    • 最新一批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现将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
    • 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标准的确定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9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的损失通常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国有资产的损失有多种形式和渠道,主要形式有:股份制转型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损失;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假合资企业;决策错误,造成巨大的国有资产损失和损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企业关闭、停止、转让、分包、租赁、合并、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