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1996年颁布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时规定,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自行调查取证。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现实中,用人单位从交纳社会保险、发生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1996年颁布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时规定,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自行调查取证。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现实中,用人单位从交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事故后便于逃避责任等角度考虑,一般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受到伤害的劳动者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非常困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因此本案王某在不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劳动行政部门才能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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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可否起诉劳动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5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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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31、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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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之日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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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只能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