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管辖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42:14 479 人看过

刑事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方面的职权分工,包括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刑事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专门管辖

刑事管辖的专门管辖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对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飞机、船舶内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犯罪发生后该飞机或船舶在中国最初降落地或停泊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犯罪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几个法院对案件都有权受理怎么办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不明的案件怎么办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受协议管辖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权仅适用于合同纠纷,双方对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和经济纠纷不具有协议管辖权。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的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管辖权协议是一种正式的行为,必须是书面的。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管辖权,将约定管辖权作为合同内容之一,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权。如果合同中约定本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视为独立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无效,本协议管辖的条款的效力也不受影响。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当事人依法可以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方与合同密切相关。双方必须做出明确的单一选择。双方必须在协议中就管辖法院达成明确协议。如果不清楚,则无法根据协议确定管辖权。选择时,双方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能选择两个或
    2023-05-07
    90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包含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只要认为受理诉讼的法院或将其诉讼案件移送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管辖权异议包含哪些内容呢?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据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应符合下述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
    2024-01-22
    230人看过
  • 税收诉讼管辖规定内容是什么?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包括四种形式:(1)地域管辖。原则上由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一般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实行地域管辖,中、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税务行政诉讼案件。(3)裁定管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下级法院管辖。上述特殊原因包括因意外灾害或诉讼程序上的原因以及技术条件和审理水平的限制,致使有管辖权的法院无法审理和管辖权发生争议两类情况。(4)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一、税务处罚规定内容是什么?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概念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行政主体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涉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
    2023-06-29
    8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管辖权的内容是什么?
    代位权管辖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其具体内容为:债权人的代位权之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支付令在哪一方法院发起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是针对债务人所提起的,即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如果债务人是公民,则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债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5、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所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诉讼离婚要去哪些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2-04
    153人看过
  • 债务纠纷管辖的内容有些什么
    债务纠纷管辖的内容有债务的承担,所欠债务的类型、债务的偿还方式等内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一、个体工商户转让后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个体工商户转让前产生的债务应该由转让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果是转让后产生的债务,应该由承接人承担债务;转让后债权也随之转让。个体工商户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转让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要如何处理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处理: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由于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因此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在确定还款责任时,应考虑双
    2023-03-04
    497人看过
  • 民事案件申请移送管辖异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申请移送管辖异议书的内容是什么?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管辖异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写明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2、正文:详细写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的意见和主张,并阐述其事实和理由。(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2)事实和理由:结合本案案情,阐述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提出异议的理由。首先简明扼要地说明案情,然后着重阐述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本案不应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理由,确定本案管辖的关键事实及决定因素。综合所述事实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对本案管辖进行审查的请求。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
    2024-02-01
    46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就是级别管辖。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设立,级别管辖就是要解决四级法院之间的第一审管辖分工。划分级别管辖,充分考虑了下列因素:1、案件或案件所涉及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的轻重程度。一般而盲,性质越重大、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越复杂或敏感或处刑可能越重的案件,就越应由相应较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保证掌握好政策、法律界限,保证审判质量。2、案件社会影响面的大小。案件的复杂和处理的难易程度常常与其社会影响的强度和影响面成正比,所以,管辖法院的级别一般应当与此保持对应。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本法对四级法院的管辖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使人民法院能灵活解决实践中的特殊问题。一、行政诉讼复议改变级别管辖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怎样确定级别管辖我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出了规定,主要是依据案件本身来确定级别管辖的。《行政诉讼法》第十
    2023-04-11
    457人看过
  • 法院涉外离婚管辖管辖内容
    1、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住在国外,一方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最新规定一、离婚案件有关管辖法院的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
    2023-08-05
    378人看过
  • 非法采矿罪管辖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非法采矿罪管辖规定是什么?非法采矿罪管辖规定是应当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对于行政责任,由国土资源局予以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对于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明确规定。对违法开采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违法开采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无证采矿的,《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
    2024-01-20
    289人看过
  • 管辖恒定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管辖恒定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是什么?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前者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后者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改变。具体说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更以及案件起诉后行政区域(法院辖区)的变更均不能引起管辖权的变化。管辖恒定的原则是指法院对某个民事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恒定。管辖恒定的意义:保持诉讼的安定性。诉讼的不安定性必然导致当
    2023-06-19
    255人看过
  • 失火罪管辖的具体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客体要件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
    2023-02-21
    229人看过
  • 我国妨碍作证罪谁管辖的内容是什么?
    一、我国妨碍作证罪谁管辖的内容是什么?内容主要是妨碍作证的主体与客体方面。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沪人、诉讼代理人则构成妨害刑事证据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妨害刑事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
    2024-01-25
    288人看过
  • 工伤待遇争议管辖的问题内容是什么
    工伤待遇争议管辖的问题内容是: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一、相关法律依据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体制,通常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划分。以大连市为例,以前,职工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2023-03-30
    2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管辖异议书内容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管辖异议书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因此,确定一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就是考察“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其一是否在该人民法院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某某某涉嫌**罪一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辩护人认为因**原因应该由**法院进行管辖,请求贵院依法查明。此呈XX市人民法院申请人:李XX辩护人:二〇一〇年八月十
    2023-06-03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刑事管辖,刑事管辖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审理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管辖一般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特殊管辖;普通管辖进一步分为等级管辖、区域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
    • 约事法院管辖什么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任务 军事法院的任务是:审判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和依照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案件,惩办危害国家和损害国防能力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以保卫祖国安全,维护国家法制和军队秩序,巩固部队战斗力,保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军事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军队人员忠于社会主义祖国,恪守职责,自觉地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
    • 刑事案件管辖异议书的内容是怎么确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因此,确定一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就是考察“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其一是否在该人民法院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 容留吸毒是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还是刑侦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各地情况不一样。大多数地方,容留吸毒刑事案件由专门的禁毒部门管辖
    • 刑事审判管辖的司法解释是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即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审判机关内部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其中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侦查机关内部的职能分工称为立案管辖,审判机关内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称为审判管辖。 在我国,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职能分工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