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07:07 292 人看过

一、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的取回权

甲把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价款30万,约定乙分期10支付价款,每期支付3万元,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假设,乙按照约定支付了前6期价款,但未支付已经到期的第7期和第8期的价款。

1、甲享有取回权的情形

买受人乙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卖人甲享有取回权:

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2、甲取回权的阻却

即使乙的行为符合买卖合同解释第35条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甲仍不享有取回权:

乙已经支付的价款达到标的额总价的75%以上的;

乙实施无权处分后,受让人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质权的。

3、取回权的性质

甲取回的目的是为了就物求偿。即乙不于回赎内回赎的,甲有权再次出卖该汽车,并就出卖所得清偿乙对甲所欠全部价款。

取回本身并不意味着甲解除了与乙的买卖合同。

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的再次出卖权

1、甲取回后,若乙未在回赎期内行使回赎权,甲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此时,乙不再享有期待权。

2、甲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给乙,如有不足,甲有权要求乙继续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所有权保留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出卖人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待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制度。该制度尤其与分期付款买卖结合紧密,即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待价金全部偿还之后,出卖人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目前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认可和实行,并且处在日益的完善中。该制度从最开始的纯粹担保出卖人的债权,逐渐发展到开始保护买受人的权利,继而又开始侧重保护买受人(消费者)的权利,这主要体现在对出卖人行使所有权保留权利的限制上。之所以对消费者进行特殊的保护,是因为随着消费信用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获得信用是消费者的权利,而不是商家或金融机构的施舍。一般而言,商品价格或贷款本金是比较小额的,消费者对于手续费及利息并不感觉很高,甚至会产生很容易偿还的感觉,然后不断地进行借贷,等到引起注意时,已经陷入高额、多重债务的泥沼中。我们常有这样的经历,即使不需要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再次出卖是如何规定的
    保留所有权买卖再次出卖,则需要出卖人取回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保留机动车所有权买卖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在一些特殊的机动车辆买卖中,如果买受人没有能够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而出卖人又担心买受人无法付款时,通常可以签订合同以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办法来保护自己,约定当买受人把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才能实际得到该机动车的所有权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这种买卖方式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既然对这种买卖方式法律并不禁止而是许可,那么在确定责任承担的时候根本不需考虑这种行为应受限制、制裁等因素。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按照所有人承担责任的理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尽管出卖人可以从买受人那里得到出卖机动车的价款,但其性质只是出售物品所得到
    2023-07-25
    453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吗
    动产的所有权保留需要书面形式,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需以登记为准,因此不存在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保留的问题。所有权保留,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时,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仍保留于出卖人的一种担保方式。《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所有权特征有哪些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
    2023-04-03
    12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以登记为物权变动要件的不动产买卖交易,所有权保留模式并无发挥作用的空间,因此,所有权保留的规定不适用于不动产。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律师补充:出卖人依据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
    2023-05-06
    125人看过
  • 什么是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解除怎样处理1、请求法院判令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但关键的问题是买受人是否具有支付剩余货款的能力。如买受人在资金上已陷入危机,此种方式已不可取。因为即使能胜诉,获得的也只是无法履行的一纸判决文书而已。2、请求法院判令买受人返还标的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折旧费用。该种诉讼请求的提法在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对于该种诉讼请求的依据则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是基于物权,有人认为这是基于合同的解除。3、认为这是基于二者的竞合。首先,在出卖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前,该合同有效。因此,如果出卖人欲取回该标的,必然
    2023-03-01
    443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能不能转让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是不能转让的。一、抵押权的存在条件有哪些(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权的设立须以标
    2023-03-09
    437人看过
  • 买卖所有权保留合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主体
    1、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的风险应自交付时起转移,而不论当事人对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如何约定的。2、若标的物在所有权保留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毁损灭失,买受人不得以尚未转移所有权为借口,逃避价款给付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是什么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负担规则,就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风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需要承运的,从合同成立时标的物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出卖人按规定或者约定地点交付货物的,货物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或者买受人违约导致标的物没有按期交付的,从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时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此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023-07-19
    59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哪些属于所有权保留的情况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的表现是,在买方完全偿还价格之前,所有权没有转移的后者,如果买方在完全偿还价格之前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或转卖货物,则卖方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和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方只是作为卖方的受托人占有最终产品和转卖收益。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理论上认为股权保留是卖家的选择权,但现实中也出现过买家利用这一条款的纠纷。第三,明确约定行使保留的股权后的事项。因为对于保留货物所有权的承诺只设置了一个物权,实际上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所以卖家在按照约定收回货物后,自然不意味着解除合同,所以对于是否履行合同还是需要具体约定的。如果卖方认为要回货物就可以,那不妨约定“卖方依据本条款要回货物后,本合同解除。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卖方更倾向于履行合同
    2023-08-05
    362人看过
  • 分割合同中出卖人有哪些权利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出卖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一、无权处分是有效合同吗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外,对普通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即便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如因无权处分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不能确认合同无效,而应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试用期(一)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二)买受人认可是指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届满之前对标的物表示接受并予以购买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做此意思表示可以在试用期间届满之时,也可以在试用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买受人认可的意思表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一旦买受人做出认可
    2023-06-25
    281人看过
  • 什么是保留所有权买卖?
    一、概念保留所有权的目的,在于担保甲对乙享有的价款债权,系一种广义的担保。1、适用范围保留所有权买卖仅适用于动产买卖,不动产买卖无适用的余地,不动产买卖仍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移转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解释》第34条)。2、所附条件的对象(1)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并未附条件。当然,不妨碍甲、乙另行约定买卖合同附条件。(2)是所有权的变动附条件。即乙支付全部价款(或履行其他约定义务)为所有权从甲移转给乙的也效条件。3、占有的形态(1)所附条件成就前,甲的占有为间接占有、自主占有;乙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2)乙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损害甲的利益时,乙的占有变更为无权占有,甲享有取回权。(3)所附条件成就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甲的占有因此消灭。4、所有权状况(1)所附条件成就,乙取得汽车所有权,甲的所有权消灭。(2)所附条件成就前,甲为所有权人,乙将汽车出卖(质押)给丙
    2023-06-08
    341人看过
  • 买卖保留所有权什么用
    一、买卖保留所有权什么用保留所有权的目的,在于担保甲对乙享有的价款债权,系一种广义的担保。保留所有权买卖仅适用于动产买卖,不动产买卖无适用的余地,不动产买卖仍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移转的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法院能否确认物权期待权人民法院可以确
    2023-05-06
    304人看过
  • 民法典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里的回赎权了吗
    一、民法典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里的回赎权了吗?《民法典》中保留了所有权买卖合同里的回赎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二、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
    2023-06-19
    9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条款法律适用
    所有权保留,是指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举例来说,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在买方没付完货款,或者没履行其他义务之前,即使货物到了卖方,所有权仍然属于买方所有。这个约定有什么价值呢?价值在于一般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没有付款能力,或者甚至破产的情况下,卖方只能要求付款,但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则卖方有权要求将货物退还。这种约定在特定的场景中,对于卖方而言是一种保护。一、货物质量纠纷能否终止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中交付货物、产品(在法律上称作标的物)等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支付合同价款,就需要卖方提供合格、足量的标的物,这是卖方要承担的起码的合同义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如下三个步骤:1、依照民法典第五百
    2023-03-14
    206人看过
  •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违约的责任是什么?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违约的责任有: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
    2023-03-09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4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移转其所有权,这是出卖人和主合同义务、基本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该项义务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其一为交付标的物其二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主要是提单、仓单,是对标的物占有权利的体现,可以由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作为
    • 那个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的担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
      以下就是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的担保范文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包括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 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表现为,在买受人完全偿付价金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后者表现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偿付价金前已将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掉,或已将其转卖,则出卖人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或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受人只是作为出卖人的受托人对最终产品或转卖收益进行占有。很明显,后者更能保障卖方的利益。但是简单的约定“货物的所有权仍
    • 有买卖合同如何取消所有权保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 ? 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表现为,在买受人完全偿付价金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后者表现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偿付价金前已将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掉,或已将其转卖,则出卖人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或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受人只是作为出卖人的受托人对最终产品或转卖收益进行占有。很明显,后者更能保障卖方的利益。但是简单的约定“货物的所有权仍然
    • 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解除怎样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1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现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