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哦,在工作期间受伤1年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治疗和恢复期间,可以要求休息的,停工留薪期长短根据受伤的部位不同有所区别。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多长时间
出差期间的工伤认定时效是30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
1、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做一次工伤鉴定还可以去工伤认定吗
133人看过
-
打架后司法鉴定9个月没做还可以做吗
217人看过
-
工伤过一年没申请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132人看过
-
伤残鉴定六个月以后鉴定还有效吗
186人看过
-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
204人看过
-
一个月后单位还可以申报工伤吗
67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工伤脚趾骨折一个月还没做伤残鉴定可以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脚趾骨折,到现在一个月就要去做伤残鉴定,按规定伤情稳定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同时这样的情况,一般是无法评上伤残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
几个月后做故意伤害鉴定还可以定伤残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8可以的,可以后续验伤,后续的治疗费是否能够归为医疗事故里的赔偿费用得看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可以一个月内做一次轻伤鉴定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5生效,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公安机关没有受理案件就可以。受理案件后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轻伤法医鉴定有效期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内固定4个月还没做伤残鉴定可以做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0不可以做。伤残要到医疗终结以后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可以不予认可。内固定4个月还在治疗期间,并没有结束治疗,是不能做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
-
打架一个月后还可以去鉴定伤情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7可以的,只要是伤势没有完全好,在三个月内可以鉴定。法律规定伤情鉴定的期限要在伤害完好之前。一般是伤情稳定后,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