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代位权诉讼是公司为追究董事责任和其他损害而提起的股东代位权诉讼,故代位权诉讼的原告应为股东。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诉讼的股东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将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给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董事。股东资格限制有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没有条件限制,这一点也得到了我国《公司法》的确认。对于第二种情形,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讼权利,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普遍从持有期限和持股数量等方面对原告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限制。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为:有限公司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单独或者集体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连续180日以上,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由于股份制公司股东收购、出售股份比较容易,为防止诉讼滥用,新《公司法》在持股时间、持股比例等方面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对于《公司法》的这一规定,笔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合适。限制持有时间是为了防止有人在明知公司受到侵害后,故意购买股票,通过诉讼牟利的猜测。一般来说,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公司法》规定的180天在实践中并不能很好地实现持有期限的立法目的。其实,立法者的初衷是防止小股东滥用诉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但在实践中,小股东往往并不太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由于持股数量较少,小股东很难通过知情权了解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在实践中,由少数股东提起的代位权诉讼非常少见。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赋予全体股东代位求偿权也更有利于公司权益的全面保护。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东代位权诉讼的被告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除前三人以外的其他人。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位权诉讼的被告范围非常广泛,有可能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成为代位权的被告。应该说,这种规定对于维护公司乃至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不难发现,虽然《公司法》确认了“其他人”也可以是被告,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侵害是股东代位权制度的重点。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侵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时,公司作为受害人难以追究其侵权责任,因为作为法人,其含义的表达和行为的实施(包括诉讼行为)主要取决于其机关,而法人机关的控制人是真正的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原因非常简单。侵权人怎么可能追究自己的责任?如果“他人”侵害了公司的权益,公司机关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自觉行使侵权损害救济权。因此,股东基本上没有必要代位。当然,为处理个别案件,公司因特殊原因(如侵权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特殊关系)怠于行使诉权,《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最后一款规定了“他人”作为公司被告的资格代位求偿权,这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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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请求权?代位权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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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位求偿权代表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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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需要什么材料,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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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偿代位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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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 保险人享有的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行使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补偿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由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保险代位权的具体行使,《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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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股东是单位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一条明确规定了股权行使的代理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对表决权代理进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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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应当如何履行代位求偿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9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辟谣】 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真相:是的 解析: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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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意思呢,求解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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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股东可以当代表? 有什么要求?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21、股东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