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应当在什么时间偿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32:22 199 人看过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为: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自还款期届满之日起3年;

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3、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自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务纠纷的时效是什么呢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4.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5.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文章
  •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及时申请调解
    当事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及时申请调解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调解书的内容调解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在调解书的首部,主要写明仲裁调解书的标题、案件的编号及年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正文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仲裁请求、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仲裁费用的负担等。(3)尾部。主要写明调解书的份数,由仲裁员签名,由合议庭主持调解的,依次由首席仲裁员和2名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此外,还应当记载调解书制作的年月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注意的是,调解书与裁决书虽然法律效力相同,但在何时生效上却不同。裁决书作出即生效;调解书则并非作出后马上生效,而是要待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而且要求双方当事人签收,也就是说,既不是一方签收就对该方生效,也不是一方签收就对双方生效,而是只要一方未签收就对双方都无效,只有双
    2023-06-14
    121人看过
  • 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有什么应对策略?
    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方式:(一)过了约定的担保期限的;(二)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三)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
    2023-07-06
    57人看过
  • 个人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偿还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要由个人自己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或者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侵权赔偿所负的债务。一、如何界定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
    2023-03-13
    82人看过
  • 利息应当在什么时间交付
    根据约定的时间交付。实践中,对于利息支付期限往往约定不明,例如通常会出现按季计息、按年计息的约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从性质上而言通常为有偿合同。出借人出借货币一般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款人使用出借人的货币之后应当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交付的期限,首先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对于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下列两个问题(1)借款人在向出借人支付款项时未表明款项用途的,应当由借款人及时书面确定是还本还是付息。未能及时确定的,如果已经发生结欠利息的,按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习惯规则办理。(2)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所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023-04-21
    358人看过
  • 债务偿还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
    债务清偿期限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归还,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期限为多久1、债权人应该在该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五年内未提出的,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
    2023-07-08
    365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时债务应向谁偿还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要偿还债务可以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务属于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农村宅基地是否有产权,可以继承吗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在房屋所有人死亡后,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该房屋。二、死亡者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遗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遗产是公民死亡前已经存在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不存在,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后产生的,不属于公民遗留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
    2023-03-18
    351人看过
  •  当贷款人或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如何应对?
    根据素材,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偿还贷款时,法院会依法裁定贷款人归还贷款,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法院会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也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若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法偿还贷款,他们在起诉后,法院会依据审理结果,依法裁定贷款人归还贷款,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措 施 有 哪 些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提炼出以下回复短文:
    2023-10-08
    48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提起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一般应当在行政机关不予进行补偿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为几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
    2023-07-29
    166人看过
  • 存在多个债务人 偿还顺序
    多名债权人的偿还顺序为:如果有担保债权的,则应当由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如果没有担保债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一财产有多个抵押权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可以优先受偿。一、抵押权与质权谁的效力优先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按照物权的一般原理,成立在先的物权优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因此在同一财产上先设定质权的,原则上应当依质权在先、抵押权在后的顺序清偿。但是抵押权登记公示的时间是确定的,而质权的设定时间难以认定,担保人有可能在设定抵押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质权设定在先为由,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
    2023-03-09
    292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应当由谁偿还
    债务人去世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一、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怎样承担呢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债务人死亡的,遗产无人继承时,应当直接由其遗产承担偿还责任;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欠钱人死了怎么去起诉要钱1、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
    2023-06-27
    199人看过
  • 当债务人用短期投资偿还债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短期投资管理的,债权人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转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一)收到补偿的,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偿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方:短期投资;坏账准备;银行存款(已收溢价);贷方: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已付相关费用);应交税金;支付溢价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溢价已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贷款:短期投资;坏账准备;贷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支付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应交税金;例如:a企业欠B企业80万元购置款,而a企业短期内无法支付货款。经协商,B企业同意a企业用其短期库存支付货款。a企业短期股权投资
    2023-05-08
    249人看过
  • 个人破产了,应当怎么处理债务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一般情况下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有限公司破产的时候债务归谁分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人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2023-02-20
    78人看过
  • 承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一、民法典迟延承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二、要约的失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
    2023-04-10
    11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时,应先偿还哪个债务?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应当先偿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偿还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的税款;3、偿还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最高补偿年限为12年。夫妻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偿还夫妻离婚债务应该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无论谁先提出离婚,双方的债务都需要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
    2023-07-07
    1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

    #个人债务
    相关咨询
    • 个人偿还债务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3
      (1)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诉讼时效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的,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私人贷款,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并从收到债务的第二天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 合伙人既有合伙债务又有个人债务时,应当如何偿还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伙人既有合伙债务又有个人债务时,应当如何偿还债务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伙人既有合伙债务又有个人债务时应当如何偿还债务。(1)根据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对外以自己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无力清偿时,首先应当由其他合伙人代偿;代偿后代偿人取得追偿权,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与其他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享有同等权利。(2)根据个人合伙联合体的特征,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当首先用其本人的家庭财
    • 起诉债务人人民法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做支付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6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必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口头异议 是无效的。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 债务按时偿还应当遵循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06
      个人债务应当在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偿还,则属于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可能面临债权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 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时间规定主张权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9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