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40:25 394 人看过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体表现为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判定的处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常见量刑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罪刑相当原则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罪刑相当原则的内容为:刑罚的性质和强度要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刑罚的性质和强度要与刑事责任的轻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三、共同犯罪从犯怎样处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共同犯罪从犯处罚方式如下: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由于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主要的,罪行相对较轻,所以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对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从而使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其所犯的罪行达到相一致的效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同的归责原则?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过错原则,即由过错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全面履行原则,即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等。一、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应该怎么赔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类型?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
    2023-04-03
    168人看过
  • 公平原则是否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
    一、公平原则是否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公平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责任分配原则,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公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1.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
    2023-09-07
    462人看过
  •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
    一、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中的行为。3、致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4、致害行为必须上国家依法应对其负赔偿责任的行为。二、什么是职务侵权职务侵权民事责任又称国家赔偿责任,是指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人不必证明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便可主张国家赔偿责任的成立,而致害人也只能举证证明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第三人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等而抗辩。可见我国的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三、国家赔偿责任1、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职务侵权
    2023-06-03
    241人看过
  • 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一、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含义是什么公平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遭受的重大损害得不到补偿,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原则,判由双方公平分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
    2023-02-24
    38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公平责任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吗
    一、民法典中公平责任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吗民法典中公平责任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责任分配原则,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公平。二、什么是公平责任的特征1.公平责任是一项辅助性原则,应当在过错责任原则等难以适用的时候才适用:(1)不能适用过错责任(“没有过错”是适用公平责任前提);(2)不能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3)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如果采用过错责任分担损失不合理,可以采取公平责任。2.公平责任具有独特的归责基础(即根据分担能力来分配责任)。3.公平责任不仅是确定损失如何分配的归责原则,而且是确定责任成立的归责原则。三、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有:1.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2.只适用于过错责任归责
    2023-08-31
    11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有什么责任归则原则,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则原则: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
    2023-12-02
    282人看过
  • 动物饲养责任归责原则
    一、动物饲养责任归责原则动物饲养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归责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2023-06-15
    314人看过
  • 教务机构责任归责原则
    一、教务机构责任归责原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教育机构实行推定过错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责任;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教育机构实行过错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举证教育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并由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没有作出特殊规定,则应按照一般侵权责任来认定教育机构是否应担责。对于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则应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第三人侵害场合,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则应当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二、教育
    2023-06-07
    402人看过
  •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具有以下情形的,生产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如果尚处于制造、装配、包装等阶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产品责任。如果产品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以外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产品的生产者虽不承担产品责任,但仍然要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是产品的生产者免予承担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将产品投入流通包括销售、出租、赠与产品或在产品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形式。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产品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如果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说明产品缺陷的产生完全与产品的生产者无关,根据民法自己责任的精神,生产者自然不应当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因此生产者应当免责。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
    2023-05-01
    469人看过
  •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以及诉讼的管辖法院
    一、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根据不同主体适用不同原则: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产品质量法》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产品责任诉讼的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规定,受害的消费者在致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拒绝赔偿时,可以向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产品责任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诉讼金额大小及案情繁简,应向不同级别的法院提出诉讼。一
    2023-05-03
    161人看过
  •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归责原则
    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条款、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要包括:(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出走、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故意失踪。即长期不回用人单位工作或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2、违反保密条款。《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2023-04-06
    414人看过
  •  责任归属判断原则
    以上三种改写都表达了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主要思想是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过错导致的,各方根据其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1.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如下:-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那么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过错导致的,那么各方根据其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2.以下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过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过错导致的,那么各方根据其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
    2023-09-05
    261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如何的体现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如何的体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有: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构成条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有: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3.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
    2023-12-27
    180人看过
  • 归责原则在合同责任制度中的作用是什么
    第一、归责原则决定着损害赔偿的范围。赔偿范围主要依据损失的多少、过错的程度等因素。第二、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以过错为核心,有过错便有责任,无过错便无责任。第三、归责原则决定着合同责任的承担方式。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损害赔偿责任系最重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须以其过错为条件。第四、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一般采用过错推定的方式,即要求非违约方仅就对方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第五、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的情形。在过错责任原则下,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但债务人遭受的没有过错的意外事故也是免责的事由;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有不可抗力是免责事由。
    2023-06-1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2022年法律责任的归责是什么意思?法律责任的归责有哪些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2
      法律责任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法律责任中的重要问题,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归责原则对部门发之适用,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常常被当做一个预设的前提和重要标尺。那么法律责任的归责有哪些原则?
    • 怎样理解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个归责原则构成的,不同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同样,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也是这三个,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 是否公平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5-01-06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受害人和行为人都没有过错,且损害的发生没有明显不当,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分担损失。
    • 的归责原则与的归责原则有什么不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0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行为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就行为人来说,严格责任最重,过错推定次之,过错责任最轻。对受害人的保护
    •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的原则是什么2022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1、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