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必须五不准"对于工作或行为有哪些具体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4:15:41 77 人看过

1.禁止说了不办、定了不干;2.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3.禁止不必要的迎来送往;4.禁止赌博和变相赌博;5.禁止吃拿卡要。五不准为1.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事时限;2.不准擅自到企业乱检查;3.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4.不准乱培训、乱评比;5.不准增加行政许可实施的条件和程序

“五不准”关于委托公证的规定:

1、不允许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即解押、抵押、出售;

2、委托书内容:不许出现有委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一切事宜等概括性、兜底性条款;不得设置“不可撤销”;不得设定受托人代售房款、代收房款或者代收拆迁补偿款之类的内容;不得设定受托人代为开立委托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等与银行账户相关的内容;涉及抵押应载明借款人身份信息,不得空泛设定不特定第三人;委托期限不超过两年;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不得有代为出售抵押的条款;不得设定有转委托权除非是近亲属;

3、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委托期限延长至十年,解押与出售/抵押可同时委托;可开立委托人名下银行账户、变更账户密码等;可有转委托权;

4、规定必须录音录像的情形(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申请人年满70周岁、当事人是文盲半文盲、盲人聋哑人或者其他有听说读写存在障碍的人、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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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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