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15:13 170 人看过

一、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北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二、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受理条件(一)办理了林业部门核发的树木砍伐证明;(二)制定了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的采伐护路林木的施工方案;(三)制定了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四)有更新补种实施方案或者代补种协议。三、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时间以及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34号、35号交通水利城管咨询窗口四、北海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需要多久法定办
    2023-05-18
    471人看过
  • 北海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北海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第二十三条进口未列入水产苗种进口名录的水产苗种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整的防逃、隔离设施,试验池面积不少于3公顷;2.具备一定的科研力量,具有从事种质、疾病及生态研究的中高级技术人员;3.具备开展种质检测、疫病检疫以及水质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三、北海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
    2023-05-18
    401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
    2023-08-17
    50人看过
  • 镇江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受理时间是什么
    一、镇江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受理时间是什么办理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二、镇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
    2023-05-25
    240人看过
  •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条件是什么样的?
    一、如何提取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
    2023-04-18
    397人看过
  • 2020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什么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什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可以部分提取公积金的情况1、购房提取:(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
    2023-02-21
    464人看过
  • 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收费吗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钦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2023-05-18
    237人看过
  • 北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北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北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2023-05-18
    331人看过
  • 北海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二、北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流程1、收取材料(当日办结)2、审核材料、做出书面决定3、组织专家现场核验4、通知申请人三、北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办理的材料1、技工学校审批表2、关于设立技工学校的申请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5、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
    2023-05-14
    108人看过
  •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的规定是什么?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的规定是什么?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
    2024-01-13
    493人看过
  •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许多人在买房时都会这样的疑问,在单位我每个月都会交住房公积金,可是买房的时候并不知道怎样去利用自己所交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我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还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多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3、对异地购房、集
    2023-02-28
    277人看过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住房政策也从以前的公房制度转化到了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了住房分配的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其实对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国家政策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具体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和材料。一、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不同种类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有不同的条件:(一)购房公积金提取(1)一手房公积金提取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①《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购房发票的原
    2023-05-22
    473人看过
  • 上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一、上海买房怎么提取公积金1、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需要的材料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
    2023-03-04
    394人看过
  • 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依据
    一、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的地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头沟管理部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办公电话:69820199(住房公积金)地址: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7(绿岛家园1层底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山管理部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地址: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办公电话:60345389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燕山支行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
    2023-05-13
    49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北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受理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
    • 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理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条件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及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积金中心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四)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一定余额; (五)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公积金贷
    • 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
    •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
    •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怎么提取公积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