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调查取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上述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限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中应特别注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你的情况或许能适用第十七条(二)种。建议你向法院申请一下。
整体而言,民事诉讼不像刑事诉讼活动那样调查取证都是由司法部门完成的。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的去调查取证,原告被告自己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就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结果,法院调查取证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在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关的书面申请,而且法院的调查取证也不是无偿性的。
-
如何规定协助执行的依据
82人看过
-
协助执行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4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执行条款协助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49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调取证据的规定
162人看过
-
证据规定的调整与民事诉讼
377人看过
-
股权执行中的协助执行
96人看过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
股权执行中的协助执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1在执行股权过程中,有两个不可缺少的协助执行单位,即股权所在的企业和股权登记主管机关。企业股权登记主管机关通常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或转让股权。股权登记主管机关协助执行股权分两种情况: 一是协助冻结股权。人民法院作出冻结裁定,对股东在企业中的股权予以冻结,此时,必须取得股权登记机关的协助。人民法院要求股权登记主管机关协助冻结股权时,应当按照有关协助执行的规定,向协助执行人提供生效法
-
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协助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1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协助执行的相关规定是,如果法院需要办理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法院可以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书,相关单位是有义务配合执行的,比如强制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去配合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
-
拒绝协助调取证据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行使调取证据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提取与本案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法院调取证据以查明案情,他们应向法院如实反映自己所知的情况,提供自己能够提供的证据,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当应该协助调取证据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时,法院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训诫,针对情节较为轻微的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
拒绝协助执行刑事责任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一、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
-
如何规定协助执行的依据,法律的规定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5协助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关于如何规定协助执行的依据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