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拆迁问题怎样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24:58 325 人看过

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

法院判决书没房产证,拆迁有影响赔偿吗

如果有法院判断书,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通常不影响正常拆迁赔偿的。

房产证: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法院在执行强制拆迁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对政府因公共利益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实质性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对政府部门提起强制执行的决定主要审查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只要满足合法性,法院一般不会以合理性不足为理由驳回政府的强制执行申请。但在房屋征用问题上由于有着特殊的复杂性,要求法院必须政府的征收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双重实质性审查,不经这样的实质性审查,绝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二、要对拆迁风险进行深入的评估,防止将问题简单化。

风险评估是进行一项工作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一个理智的投资家在进行投资前必须进行投资风险评估;一个军事家在做出一项战役决策前也要进行风险评估。凡是从事有一定风险行业的人员都不愿意干赔本买卖,这就需要其对所从事的事业进行风险管理,提高自己成功的机率。

三、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工作,突出矛盾的柔性解决,提高突发事件的解决能力。

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仍然要以协调双方的矛盾争议为切入点。所谓的矛盾争议核心依然是补偿的金额问题,法院要向征用双方申明补偿金额的合理计算问题,对补偿金额不符合审查公式(补偿价格=院落面积的地价(含房屋面积)+房屋当下的置换价格+院院落内其他合法财产的补偿+合理期限内被征收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潜力)的,要督促政府予以依法提高。对于被执行人的要求明显高于法院审查公式的,要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明,向其明确过分高于被征用土地实际市场价格要求是不符合法律公平的,是不被法律所支持的。还可以从公共利益本身的社会价值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拒绝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在要求政府按审查公式计算的补偿额提存到法院专有帐户后进行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解决强拆问题:应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
    对于强拆的裁定或者判断,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的前提,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强拆,实际上是强制执行程序。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强制执行地上房屋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1、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征收必须合法;补偿落实到位。2、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前提可以参看该条例的第二十七条,即补偿落实到位,被执行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提起相应的法律维权程序。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房屋
    2023-07-02
    216人看过
  • 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纠纷被法院受理
    对于属于司法裁判范围内的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拆迁可能涉及的纠纷有很多种,有些属于民事纠纷,有些属于行政纠纷,有些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所以法院只会受理属于其主管范围内的纠纷,例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被拆迁人不服拆迁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等。此外法院是否受理案件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等等。?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下列两种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诉讼请求人的诉讼: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
    2023-07-01
    309人看过
  •  拆迁后如何应对房屋问题?
    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由拆迁人承担,但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的形式、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拆迁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是由拆迁人承担的。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的形式、金额以及安置用房面积、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等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拆迁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拆迁裁决的程序是怎样的?拆迁裁决是指拆迁管理部门根
    2023-08-29
    307人看过
  • 企业拆迁谈判存在的问题
    1、谈判主体地位不对称,法律谈判缺乏平等性。与普通谈判不同,企业拆迁法律谈判一方主体为地方政府机关或者与专业拆迁公司。在拆迁谈判中,地方因其在启动拆迁程序上具有主动性,而在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更有甚者,即便法律法规强行禁止违法拆迁,拆迁人仍然会对被拆迁企业施以停水停电、违法强拆迁等各方面的压力。这种谈判主体地位的严重不对称性,使得被拆迁企业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法律谈判缺乏应有的平等性。2、被拆迁人谈判心理摇摆不定,谈判过程中难以坚持己方立场。因被拆迁人在谈判过程中背负巨大心理压力,被拆迁人的谈判心理会在取悦拆迁人获得较高拆迁补偿和做“钉子户”获得较高拆迁补偿的两个极端想法上不断游移摇摆。法律谈判既是谈判各方实力的较量,也是各方心理的制衡。由于被拆迁企业的弱势地位,故其不可能保持一个相对坚定的立场。3、拆迁谈判专业性缺乏,谈判各方心理价位各有差别。尤其是作为被拆迁方,因其对拆迁知识知之甚少尚
    2023-03-29
    489人看过
  • 法院能否执行拆迁补偿款问题初探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改造步伐的加快,房屋拆迁成为促进旧城改造和城市环境改善的重要步骤,成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重要手段。查封房产,是人民法院经常采用的财产保全措施。实务中,房屋拆迁也已涉及到部分被执行人的已查封房产拆迁问题。但查封房产由于拆迁而产生的拆迁补偿款能否执行、如何执行问题,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致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疑虑重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此规定对查封效力是否具有追及效力采纳了肯定说,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及于该标的物的替代物或者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条文规定的“赔偿款”,一般包括依法取得或依合同约定取得两种情形。房产拆迁补偿款通常是房屋所有者将
    2023-04-22
    484人看过
  • 养老院拆迁老人的安置问题
    需要各方协商,拆迁方、养老院方要与养老院的老人家属坐下来谈,拿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
    2023-06-15
    2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应注意的问题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应注意以下问题:(1)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员强制执行。(2)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
    2023-05-01
    258人看过
  • 拆迁谈判中的阶段性问题
    1、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2、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如果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这种做法通常会让对方产生两种反应:我们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3、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如果我们的被拆迁人能够读懂拆迁评估报告,就要是这对里面的一些项目学会感到意外,在你表示有些意外后,对方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如果你不表示意外,对方通常会拆迁人变得更加强硬。4、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谈判。拆迁谈判的中场阶段
    2023-07-03
    367人看过
  • 针对拆迁老房子的赔偿问题
    老房子拆迁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的费用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店铺拆迁怎么赔偿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
    2023-08-08
    214人看过
  • 针对“拆迁”问题,我国将探索“搬迁”方案
    昨天,8位学者获邀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再次组织的座谈会,讨论的条例草案名称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与会专家透露,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昨天的座谈会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主持,来自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人士参加了这次座谈会。“拆迁”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参加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文本中“拆迁”一词没有再出现在文本中,转而由“搬迁”一词取代。沈岿乐观地估计,“新条例草案最快会在春节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不管是制订的过程还是新的条例草案文本本身,都朝我们所期待的方向有了实质性的变化。”王锡锌认为,“拆迁”一词由“搬迁”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
    2023-07-04
    262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判决拆迁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如何判断拆迁。如果有法院判决但没有房产证,拆迁是否影响补偿。房产证:房产证:买受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他部门、单位出具的类似证明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主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子。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产证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法院在执行强制拆迁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首先,政府应当对为公共利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对政府部门强制执行的判决,主要审查主体是否具备资格、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只要合法性得到满足,法院一般不会以合理性不
    2023-05-02
    282人看过
  • 怎样应对缺席判决的问题?
    缺席判决后,法官会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证据,依法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什么是离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06
    188人看过
  • 对拆迁补偿有争议造成的拆迁纠纷法院能判吗
    对拆迁补偿有争议造成的拆迁纠纷,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性质怎么确定?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
    2023-06-21
    295人看过
  • 房屋被拆迁,如何应对抵押问题?
    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若抵押人未按规定作出上述行为,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偿。抵押房屋需要什么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房屋是抵押人所有、房屋产权明确没有争议、房屋抵押办理登记等。银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的材料如下:(一)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2、申请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三)房屋所有权证;(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资料:1、土地使用(租用)证;2、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3、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
    2023-07-08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对法院的判决有疑问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民事、行政案件,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只能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只能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请再审或者申诉;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诉。
    • 拆迁问题全部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拆迁问题比较复杂,仅就你所说的,我们也难以判断,现就此问题做一简要回复 在正式回复前,首先需申明:鉴于网络的局限、所提供信息的不全面以及问题的 复杂性等诸多原由,我的回复可能挂一漏万,敬请谅解。如有需要,并在提交了后期 涉案的相关更为详尽的补正材料,我将结合案件材料,进一步提出更为详实和更具操 作性的意见或建议) 一、拆迁现状与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与困境 (一)中国之拆迁根据现有之法律法规可分为公益
    • 关于庆阳院落拆迁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8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
    • 法院查封的房产拆迁时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1、对房屋的查封,不影响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获得拆迁补偿、赔偿或者房屋置换的权利。2、但是,原房屋被法院查封的,如果被,法院查封的效力自动适用于拆迁补偿款或者置换的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 对法院拆迁判决不服一审法院会怎么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4
      案件当事人在确定申诉时就需要提交申诉状,再者就是提交申诉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法院就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在申诉成功之后法院会结合自己的诉求依法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