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进行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30:19 309 人看过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是一种人身权所以不能继承。

一、离婚房子给孩子母亲可以住么

离婚了房子给孩子母亲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二、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

居住权和产权的具体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居住权房子的承租人转换,产权房是房子产权人转换。

2.居住权房是只有本地户口可购买,产权房现在有限制空间就比较大。

3.居住权房贷不了款。

4.居住权是只享受使用权利,就相当于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租期内只有居住使用权。产权房是拥有房屋的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

三、永久居住权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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