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20:01:10 164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关系有哪些解除情形?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担保人不想继续担保的话,就需要解除担保关系,那么如何解除担保关系呢?下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
    2023-07-22
    341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有哪些责任,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二)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包括:(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一、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
    2023-05-07
    14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5-01
    139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人还款保证责任能否免除
    律师解答:可以。担保人还款保证责任可以免除,一般保证人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安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3
    4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能解除吗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是能解除的,可以选择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民法典担保合同人是什么《民法典》中担保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023-07-29
    38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担保人能够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有: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4、其他情况。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什么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2023-07-31
    3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保证人责任该如何分担
    一、民法典中保证人责任该如何分担民法典规定,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后,经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一般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九十三条
    2023-06-19
    241人看过
  • 担保到期多久担保责任解除,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一、担保到期多久担保责任解除担保到期后多长时间担保责任解除,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保证到期后,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
    2024-01-09
    61人看过
  • 探究民法典担保人的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分别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1、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时,若是在债权人主张其债权,债务人无力偿还,在诉讼之后仍然不能承担时,则担保人承担该债务;2、连带担保责任则会让债权人可以无视该前提,直接要求债务人、担保人任一方承担债务。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指有两个以上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要依据担保类型确定责任,如果是抵押担保的,以抵押物承担责任,保证担保的,按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其责任要看担保的种类来进行界定。同一债务的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既存在各保证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也存在数个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共同保证方构成一种具有特殊性的保证。民法典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民法典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是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
    2023-07-01
    223人看过
  • 质保有哪些情形,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吗
    有下列情形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1、主合同的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或者是债务人增加债务的;3、主合同的双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骗取保证人保证的;4、超出保证范围的。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二、欠条保证人有责任承担吗欠条中的保证人需承担下列责任: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此之后,则需要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
    2023-06-20
    51人看过
  • 解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方法有哪些
    一、解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方法有哪些解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连带担保责任,也可以在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时,由解除权人解除连带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民法上的连带责任包括哪些民法上的连带责任包括以下:1.合伙人对合伙之债权人的责任;2.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3.连带保证人之间的连带责任;4.代理关系中发生的连带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多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外部关系而不是内部关系。任何连带责任在债务人内部关系上都是按份责任。三、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是多少年
    2023-09-30
    485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担保责任的改变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担保责任的改变有哪些?1、保证方式的变化《民法典》第686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即即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的只是一般保证责任。我们知道,相对来说,一般保证的责任较连带保证要轻,在债权人没有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起诉或仲裁)且并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没有该前置程序,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2、保证期间的变化《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统一规定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连带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可以在六个月内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二、《民法典》对于担保债务的有关规定第三百
    2023-06-19
    197人看过
  • 免除担保责任的五种情形
    有如下情形: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保证责任;3.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保证责任;4.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如下:1.因担保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3.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责6.担保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
    2023-07-04
    224人看过
  • 担保人在民间贷款中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一、免除担保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免除担保人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间自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二、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
    2023-03-29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贷款担保人有哪些情形能够免除担保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以下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有什么效力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
    • 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如何解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7
      为解除保证担保责任,为解除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为保证人的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保证责任;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记担保、质押登记担保。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注销质押登记手续。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
    • 担保人可能享有哪些责任免除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20
      在债务担保方面,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1.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时,保证人需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时,保证人需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若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3. 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若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
    • 民法典中有哪些案例是保证人担保责任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4
      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或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关于依法解除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6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