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填写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7 02:57:36 287 人看过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

3、“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按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用“-”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行,包括境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第10+11-12行。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未计入利润总额的应税收入项目、税收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超出税收规定扣除标准的支出金额,以及资产类应纳税调整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下计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已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收规定可以暂不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项目,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下计算填报。

16、第16行“其中: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的属于税收规定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并入利润总额中核算的符合税收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净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第18行“其中: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销售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按10%的规定比例减计的收入。

19、第19行“其中: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应单独核算的减征、免征项目的所得额。

20、第20行“其中: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当年实际发生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金额。

21、第21行“其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2、第22行“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依据《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即当“利润总额”,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减“纳税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该行填报企业境外应税所得用于弥补境内亏损的部分,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如为正数时,如以前年度无亏损亏损额,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亏损额,取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最大值,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当期经过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22行。当本行为负数时,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如为正数时,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实际执行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以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

30、第30行“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上述有关的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分得的所得为税后利润应还原计算),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居民企业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10列合计数。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即抵免限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列;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列,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可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的纳税人,其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公式中“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公式中“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项目,为境外所得,不含弥补境内亏损部分。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35、第35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在当地入库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6、第36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缴入财政调节入库的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7、第37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分支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规定就地预缴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缴比例”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33×38行。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3-34行。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的金额,且在本年抵缴的金额。

42.第42行“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份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行至7行合计。

2、第2行=附表二(1)第2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8+9行。

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

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

6、第13行=第10+11-12行。

7、第14行=附表三第52行第3列合计。

8、第15行=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合计。

9.第16行=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

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

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

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当第13+14-15行≥0时,本行=0)

16、第23行=第13+14-15+22行。(当第13+14-15行<0时,则加22行的最大值)

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18、第25行=第23-24行(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使其本行≥0;当21行=0时,23-24行≥0)。

19、第26行填报25%.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4列合计+第16列合计或附表六第17列合计。

26、第33行=第30+31-32行。

27、第40行=第33-3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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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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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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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有直接法与间接法两种,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以及上门申报两种。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为了准确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现的收入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1.直接法,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1)利润总额属于税前利润,也就是企业在所得税前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总成果。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主营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四部分。(2)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另一方面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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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种类及所得税税率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六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即是指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计算盈亏;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等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那么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另外:(1)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所得,适用税率为20%征收企业所得税;(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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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表怎么填
    咨询:生产、经营所得投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表怎么填?律师解答:本表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月份、季度纳税申报以及年度的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于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同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本表。本表具体填写的内容有(注:此句及以下内容不打字幕):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地税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代码。2、税款所属期限: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3、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4、在表中内容部分,首先填写投资者姓名、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以及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企业税务登记号,企业电话、企业地址以及所处的行业类别和开设的企业银行账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企业地址填写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地址,行业类别按照纳税人主营项目的行业填写。5接下来,填写收入所得项目。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支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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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表填写规范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再依次从第6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填写: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零时金额=第2+3列,否则=第3列。“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5行:填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第10列第1~5行合计数,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6行:填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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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1一据实预缴 4实际利润额 5税率(25) 6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减免所得税额 8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9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10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上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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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转让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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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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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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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怎么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9
      如果要填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必须5年内发生亏损,而且没有弥补完的。列如某企业7年利润分别是-100、20、10、10、20、25、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上面第一年亏损100,往后可以5年弥补亏损,20+10+10+20+25=85,这5年虽然弥补了85,依然还有15亏损。然而第7年虽然盈利了12万,因为弥补亏损期限为5年,所以这12就不能弥补了。还有你上年虽然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