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嫁女的征地补偿权益进行投诉时,可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女儿出嫁后是否有拆迁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的。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不是只要户口在就可以得到补偿。
外嫁女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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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对于外嫁女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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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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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征地补偿申请书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8如果一些人在得到的征地补偿上产生了疑问,并且条件比较特殊,那么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申请书内容包括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书中也要有相关的个人信息证明,并且还要有相关的证明来进行合法的征地补偿。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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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征地补偿委员会的电话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6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结婚的女性即使和镇上的居民结婚,户籍也没有转移的情况下,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没有失去资格,可以申请土地补偿费,一般得到法院的支持。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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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征地补偿是哪些,有哪些补偿项目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外嫁女土地补偿费分配权问题的实质是农村集体成员权的权利主体问题。根据这一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以地为标准分配征地补偿款,即有承包地就享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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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外嫁女能否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3一、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在婆家方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应参与村里的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二、如果在婆家方取得了土地承包权,则不能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三、如果户口迁出了,而村里制定的的分配方案按户籍人口分配,则失去了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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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的子女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81、外嫁女的子女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户口已迁出如遇丧偶或离婚携其子女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能获得征地补偿。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