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一)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执行死刑命令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然后由院长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执行死刑的机关及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应当由判决死刑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三)死刑执行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做好如下监督工作:
(1)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
(2)检查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
(3)执行死刑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停止执行或暂停执行的情形后,应当建议人民法院停止执行。
(4)执行死刑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摄像;执行死刑后,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四)执行死刑的指挥人员及其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死刑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前,对罪犯验明正身,核实罪犯姓名、别名、性别、年龄、职业、拘留、逮捕时间等,旨在进一步核实是否确系应当执行的罪犯,防止错杀;其次,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五)死刑罪犯同近亲属会见
在执行死刑前,罪犯能否同近亲属会见,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第343条中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这一规定既体现了人道精神,又为罪犯向其家属交代后事提供了方便条件,同时,也符合对所有罪犯在交付执行前允许会见家属的法律规定。当然,在会见时,应当做好警戒等事宜,以防发生意外。
(六)执行死刑的方法和场所。
法律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方法执行,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交由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交由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由谁执行,法律未予规定,但应由法医或医师进行。
(七)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公布执行死刑,可以震慑犯罪,鼓舞人民群众同犯罪作斗争,但是,张贴布告应当选
择适当的场所,防止发生负面效应和不良影响。对于在刑场执行死刑的罪犯,禁止游街示众以及一切侮辱其人格、有伤风化的行为发生。
(八)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完毕,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执行死刑后,通知罪犯家属,对罪犯生前遗物、遗款等应当查点清楚,并列出清单,交其家属领取,并将收条存交执行的人民法院附卷。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一)交付执行的期限
根据《监狱法》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立即送交执行,并将执行通知书的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附入审判卷内。
(二)交付执行的场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第3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罪犯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被拘留和逮捕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服刑期满,执行机关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对被判处死缓罪犯的减刑,必须在2年期满后及时进行,执行机关不得任意拖延或者提前;但是,罪犯在缓刑期间故意犯罪并经查证属实后核准死刑的,即可执行死刑,不受2年期限的限制。如果罪犯在2年期满被减为有期徒刑后故意犯罪的,不能执行死刑,只能依法对所犯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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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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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会通知家属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执行死刑之前,一定是经过了死刑复核程序的。现阶段的死刑复核均有各省市自治区的高级法院进行。当事人家属提出上诉,必须经过当事人本人的同意。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同意上诉的,即以当事人本人作为上诉人。当事人不同意上诉的,则上诉不能成立。上诉成立后,法院对于上诉结果并没有义务在死刑执行前通知家属。一般执行死刑事先均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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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刑罚执行通知书怎么写?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7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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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能否对待执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针对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可以提执行异议。r《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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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是不是就是执行通知书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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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被执行通知书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一、撤销缓刑之程序 缓刑的执行,以接受社区矫正为主。对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经司法所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应由司法局对其违法和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司法局审核后进行初步认定,如认为,缓刑犯的行为已违反“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规定的,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应依法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法院应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当庭审理查明,缓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