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土等四个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和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的要求,省纪委监察厅11月6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年底前对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各市县政府是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省纪委监察厅将抽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全省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看组织领导是否得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照工作节点有序依时推进;检查省政府及职能部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责令整改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是否存在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不廉洁,以及在土地管理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问题,以此检验政府职能部门作风是否转变,行政效能、管理水平是否提高。
《通知》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有关市县政府和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对其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实施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认真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各项工作,把处置方案落实到每宗闲置地块、每个时间节点,强力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顶住各方压力,排除干扰阻力,绝不乱开口子,严禁违反规定找关系、托人情、写条子、打招呼等,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置好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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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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