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于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0:05:32 116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适用问题如下:

1、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一、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只能两选一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二、民法规定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违约金可以和定金同时用吗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属可选择性条款,不可以同时主张。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主张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不应予以支持。

另外,如果被告自愿按原告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是当事人自行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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