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特点及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13:17 96 人看过

管制的特点是: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管制的内容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

一、刑法管制期限是多长时间管制的特征包括哪些呢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二、什么是管制拘役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其具有以下特征:第1,不移送监狱执行,而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第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拘役与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

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2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执行机关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及特点
    一、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内容有:各种工业产权,如专利、商标;各种专有技术或技术决窍;提供工程设计,工厂的设备安装、操作和使用;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机器、设备和原料的交易的等。总之,技术贸易即包括技术知识的买卖、也包括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务备等货物的买卖。二、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技术作为交易内容,在国际间发生的交换行为,必然遵循商品交换一般规律。但是,由于技术这类商品有自己的特点,在某些方面不同于物质商品,因此,技术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贸易,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世界技术市场,技术贸易与一般商品贸易有以下区别:第一,标的物不同。一般商品贸易的标的物是各种具体的物质产品。技术贸易的标的物是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实验和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各种科技成果。第二,形态不同。一般商品贸易是有形贸易,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产品,而技术贸易则是无形贸易,无法称量也难以检验起质量,不能以
    2023-06-06
    102人看过
  • 仲裁监督的形式、内容及特点
    仲裁监督有三种形式,即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仲裁委员会对于仲裁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仲栽程序进行过程中的监督。如: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委员会集体可以决定令其回避;仲裁委员会有权力将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仲裁员除名;⑷仲裁庭要求延长审理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予以延长;仲裁员应在签署裁决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在不影响仲裁员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就裁决书的形式问题提请仲裁员注意。内部监督是自身的监督,及时并直接影响着仲裁活动的进程,具有积极性、预防性和直接性等特点。(二)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中国仲裁协会对于仲裁的监督。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制定仲裁规则,并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⑹目前,尚未成立中国仲裁协会,暂无行业监督之实。行业监督是自律性监督,这种监督具有协
    2023-02-19
    370人看过
  • 业主反诉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1)在履行合同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它包括以下内容: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业主可要求支付延迟竣工的违约金。在确定违约金率时,可考虑以下因素:业主的利润损失;因工程延误而增加的贷款利息;因工程延误而增加的监理费用和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金。2。施工缺陷的反诉。工程有缺陷,承包人在保修期满前(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其负责的修复工程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索赔,并有权聘请他人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承包商负责。3。索取超额利润。如果工程量大幅度增加(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使承包人的预期收入增加而固定成本没有增加,或因规章制度的变化导致实际施工成本减少,业主可向承包人索赔,并收回部分超额利润。4。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当放弃合同的索赔。此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偿新承包商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费用与原合同未付部分之间的差额。5。因工伤事故给业主人员和第三方人员造成人身或财
    2023-05-07
    233人看过
  • 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管制是怎么执行的
    一、管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管制的对象刑法典对于管制的对象未作明确限制,只要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规定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属于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以不予关押为宜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管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2、不予关押不予关押,也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体现了管制刑的开放性特征,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固有的弊端。3、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这是管制区别于免予刑罚处罚之关键。根据刑法典第39条之规定,限制自由的内容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但是,对犯罪人的劳动报酬不得进行限制,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4、具
    2023-04-01
    402人看过
  • 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特点及内容
    一、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特点知识产权质押的担保物是无形的资产,与以有形资产做担保物的抵押相比,其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1、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主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2、质押权具有不可分割性,质押物为整个债务的担保物,其不因部分偿还债务而取消部分质押权,质押权部分受到损失,其剩余部分仍以整体作为担保物。3、质押权具有优先性,即质权人能足够以质押物的价值获得优先赔偿,在质押期限内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有权把质押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出卖,并在出卖金中有优先获偿的
    2023-02-28
    108人看过
  • 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以及特点?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因行为结果是抽象规范的产生,抽象行政行为虽然不对某一具体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体处理,但一切具体事件和特定人的行为合乎抽象规范的,均在其适用范围以内,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条件。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査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有哪些抽象行政行为有三个特点:1.具有普遍效力。它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件作出的,因而具有普遍拘束力。2.具有往后效力。即它只适用于行政规则制定以后的行为和事件。抽象行政行为的往后效力,还表现为该行为在此后的时空里可以反复适用。3.具有不可诉性。就目前行政诉讼制度而言,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因而它具有行政诉讼上的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作出
    2023-06-06
    106人看过
  • 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是什么?1、使用权——独占实施权(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以如下方式实施其专利,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以这些方式实施该专利,否则即构成侵权。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外观设计的独占实施权。即只有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可以以下述方式实施其专利权: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该外观设计产品。未经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产品的,构成侵权行为。(许诺销售——新专利法增加的)2、收益权3、处分4、标示权二、专利权的限制1、强制许可(外观设计不适用强制许可)(1)、强制许可的概念。(2)、强制许可的类型。2、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获得此种强制许可必须符合下述条件:①必须是申请人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
    2023-05-22
    108人看过
  •  敲诈勒索的内涵及其特点是什么?
    敲诈勒索是指利用非法手段,以占有为目标,对受害者实施恐吓、威胁或威胁,从而非法侵占其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其破坏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敲诈勒索是指利用非法手段,以占有为目标,对受害者实施恐吓、威胁或威胁,从而非法侵占其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其破坏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敲 诈 勒 索 罪 的 犯 罪 对 象 是 什 么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其犯罪对象是他人。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财产或者公共安全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实施其他行为,从而达到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不仅限于财物,还可以是人身自由。犯罪分子常常利用他人处于某种困境或
    2023-09-04
    13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选定区域的土地用途,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点:①土地用途是由代表国家长远和全局利益的中央政府通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②土地用途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具有强制性。违反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
    2023-06-11
    88人看过
  • 连带之债特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须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须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3、须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连带之债的标的不仅须是同一的,而且债的目的也须是同一的。4、须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这是连带之债的根本特征。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一)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1、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3、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
    2023-03-04
    282人看过
  • 通信工程的特点及监理工作内容
    (1)通信工程的特点通信工程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就设备安装来说,在核心机楼内的设备,分为动力、交换、传输三大专业,设备的品种及规格多。抓好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特别是要做好监理的质量控制这一关键环节,做好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才能向建设单位交出满意的答卷。(2)监理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组织并参与设计勘察、审核施工图、参与设计文件会审。2)施工准备: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参加图纸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并协助整理会审记录,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技术装备,提出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定;审查材料、设备清单中的数量、规格及质量,对不合格品提出更换要求。3)施工阶段:负责检查施工人员的施工资质、施工计划,审核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核实安装工程量,严格控制和审核签发工程变更,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4)验收和保修:督促检查施工
    2023-04-03
    396人看过
  • 人身自由的特点,以及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自由的特点人身自由有以下特点:1.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2.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3.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4.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法律的限制。法律限制公民在行使自由权的时候,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自由的行使。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人身自由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二、人身自由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内容有: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
    2023-06-06
    371人看过
  • 管制是什么?其内容有哪些?
    刑罚中的管制,不会对罪犯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监管制度是什么意思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的监管。《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
    2023-07-28
    226人看过
  • 探究管制的特点
    管制具有以下特点:1、不拘留犯罪分子,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服刑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拘留在监狱、拘留所等执行场所,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离开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沟通。不拘留罪犯是控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必须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限制。限制犯罪自由主要体现在限制犯罪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搬迁等方面;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有哪些1、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2、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3、期限长短不同。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4、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
    2023-07-05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是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
    • 什么是管制管制特点和内容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条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特点有什么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1)制定主体特定性:企业为主体,以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2)行为共同性: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3)经营权与民主管理权相结合: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又有权监督实施 (4)与劳动合同条款的统一性。
    • 管制刑有哪些特征,管制刑的内容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30
      管制的特征有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管制的内容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 管制刑的特征是什么, 管制刑的内容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