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约合同?
所谓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本约”,而约定订立本约的合同,称为“预约”。在预约中,本合同在预约成立时尚未成立,预约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仅使当事人负有将来按预约规定的条件订立合同的义务,而不负履行将来要订立的合同中的义务。
预约合同有什么特征?
1、预约不同于意向声明。
所谓意向声明,是指当事人打算订约的意向性说明或陈述。意向声明中也可能包括了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但由于该声明中并没有包括声明人明确、肯定的预约表示,因此,在声明发出以后,除非意向声明确已使他人产生信赖并因声明人撤销声明而给他人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则声明人原则上不受声明的拘束,他人对声明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成立合同。
2、预约不同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和失效的根据。如在合同中规定“本合同一月后正式生效”。在附期限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只是因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因此,在该期限到来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而预约合同本身已经成立生效,对订立本约的期限约定实际上属于预约合同的履行期限。
3、预约合同尽管为预约,但也为一种合同。
依据此合同,当事人应负有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如果预约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订立本约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
-
怎么审查买卖合同内容怎么预防买卖合同违约
379人看过
-
房屋预约买卖合同范文
242人看过
-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的
491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买卖违约金
28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
133人看过
-
买卖契约是买卖合同吗
227人看过
对于附期限合同的定义为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 更多>
-
签订买卖合同了房屋买卖合同预约和本约的怎么样?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合同有预约和本约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未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约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和本约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约与本约有下列差别: 1、订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
-
买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
房屋买卖中预约合同具有什么效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针对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效力的规定,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只是加强该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发生纠纷时,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法院可以径行按公证过的合同内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
预约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预约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我做简单的分析: 1、因不履行预约买卖合同导致的根本性违约,守约方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权,在终止双方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张违约赔偿。 2、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基于信赖利益产生的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3、预约合同在不能强制履行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各方均有重要意义,建议采取明确化的约定内容,明确违约赔偿的数额或比例,
-
如何写房产预约买卖合同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1、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房产证没有下来,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只是不能立即过户,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 2、原先签的预约买卖合同可以当正式合同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