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1 20:29:28 188 人看过

一、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具体有哪些

缓刑的法律后果: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罚执行期限;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只适合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没这个机会。死刑更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得“死缓”,与本文所讲“缓刑”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大家别混淆。也不是说所有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会获得缓刑的机会。法院还要进行评估,认为犯罪分子有悔罪改过的表现,不至于在危险社会,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四哥有说法”说句实在话,除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这些法定情况要宣告缓刑外,其他情况是否要宣告缓刑,法院是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有时很难让公众体会到公平。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结束之后就自由了吗?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但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如果判处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是发现在宣告缓刑之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都应当撤销缓刑,然后再对新罪或新发现的旧罪作出判决。

因此,想要缓刑结束就自由的,首要前提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次犯罪也没有之前未被发现的罪重新被发现,这样的话,只要好好执行社区矫正,期满之后就可以自由了。

其实犯罪分子能适用缓刑,至少说明其所犯之罪并不是很严重,同时其个人具有悔罪的表现,可想而知对社会的危害也是很小的。至于,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具体有哪些?就要看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表现情况了。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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