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华故意杀人(未遂)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22:46 475 人看过

原公诉机关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邓文华,男,1983年2月28日出生于江西省东乡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地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市场街农贸市场1997号,家住江西省东乡县圩上桥镇何家村下邓组72号。因涉嫌犯故意杀人(未遂)罪,于2009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于都县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黄细娇,女,系被告人邓文华之母。

指定辩护人管军,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邓文华犯故意杀人(未遂)罪,于2009年6月23日作出(2009)于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邓文华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邓文华因与于都县梓山镇张军村村民曾**的婚姻失败,多次找女方家人也未退到彩礼钱。2009年3月21日,被告人邓文华听父亲说没有退到钱,于是离开居住的旅店在于都县城闲逛。同年3月24日傍晚18时许,被告人邓文华在于都县长征大桥下方的沙滩上闲逛时,看到被害人管**(现年7岁,系城关小学学生)一人在沙滩上玩耍,觉得被害人与曾**的弟弟年龄相仿,联想到自己失败的婚姻,遂起报复之心。于是被告人邓文华用手掐住管**的脖子,用石头打其后脑,继而又把管**的头按在沙子里。此时,在河堤上散步的方*、肖*、陈*等人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服了被告人邓文华,但被告人邓文华仍喊叫“我要整死他”、“我要断他的根”、“我要报复”之类的话。之后,方*等人打电话报警,并将被告人邓文华移交公安机关。经于都县公安局法医检验,被害人管**的伤势为轻微伤丙级。2009年4月24日,经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精神疾病鉴定:被告人邓文华在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实质性辨认能力尚存,自控能力削弱,为限定责任能力。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告人邓文华在侦察阶段的供述,

2、证人方*、肖*、陈*、曾**、邓山东等人的证言,

3、被害人管**的陈述,

4、侦察机关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刑事摄影照片,

5、被害人管**的《验伤证明书》、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被告人邓文华作出的《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书》,

6、被告人邓文华的户籍资料、病史资料及与曾**解除婚约关系调解协议书等书证。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文华因婚姻纠纷竟无视国法,采取暴力手段报复杀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结合被告人邓文华作案动机明确,作案时对其行为有一定认知能力,只是对作案对象认识错误,且在侦查阶段应答切题,陈述符合逻辑等客观表现,综合分析判断,公诉机关指控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成立。鉴于被告人邓文华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为限定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文华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上诉人邓文华上诉提出根据他的各种情况,他系无刑事责任能力,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要求重新鉴定;他没有杀害他人的故意,一审法院认定其为故意杀人(未遂)罪不正确。

其辩护人提出,鉴于上诉人邓文华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为限定责任能力,且犯罪未遂,请二审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上诉人邓文华提出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要求重新鉴定的上诉意见。经查,上诉人邓文华在公安侦查阶段对其与曾**谈恋爱,后恋爱失败,多次找女方家人退彩礼钱未果以及当其发现与曾**之弟年龄相仿的被害人管**一人在沙滩上玩耍时,为了报复出气,其用手捂住管**嘴巴,用石头打管**头部,还将管**的头按在沙子里直至被人发现制止的事实,供述清楚、详细,语言表达具有逻辑性,其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答切题,供述的事实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医验伤证明相符。侦查机关根据上诉人邓文华以往的病史委托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上诉人邓文华要求重新鉴定无正当理由。本院对其上诉意见不予支持。

本院认为,上诉人邓文华因婚姻纠纷竟采取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上诉人邓文华的供述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上诉人邓文华实施的行为针对的均是被害人身体的要害部位,且被人制止后还叫喊“要整死他,要断他的根”等动机很明确的言语。上诉人邓文华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罪。其上诉提出没有杀人故意的辩解意见与事实、证据和法律不符,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鉴于上诉人邓文华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为限定责任能力,且犯罪未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09)于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邓文华犯故意杀人(未遂)罪;

二、撤销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2009)于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邓文华有期徒刑二年;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邓文华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曾晓兰

审判员罗伟香

代理审判员刘科金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李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彩礼相关文章
  • 未遂故意杀人是否违法?
    故意杀人未遂的,亦视为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意杀人未遂仍按照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比照故意杀人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决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1
    150人看过
  • 杀人未遂和故意杀人到底有何区别
    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方式:1、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2、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3、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
    2023-06-24
    413人看过
  •  作为与不作为:故意杀人未遂案件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故意杀人未遂的处罚相对较轻,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死亡或重伤的处罚则更高。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罪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没有故意杀人,但导致了过失致人死亡,他或她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未遂的,相对于既遂犯,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致人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是指在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行
    2023-11-19
    494人看过
  • 间接故意杀人存在未遂吗
    间接故意杀人存在未遂。故意杀人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死亡结果的发生。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3、特征不同。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
    2023-03-19
    241人看过
  • 谋杀未遂与故意杀人是不是一样的罪名?
    谋杀未遂和谋杀一般是会构成同样的罪名,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量刑不一样。谋杀未遂应当比照谋杀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一、拿刀砍人没有砍出血怎么判属于故意杀人未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躺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
    2023-03-14
    280人看过
  • 故意杀人人没死是未遂吗?
    故意杀人人没死不一定是未遂,也有可能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区别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章: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2023-03-10
    187人看过
  • 邓林、黄远学故意伤害一案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邓林,男,1977年8月2日出生于贵州省仁怀市,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新街城南社区两路口组,捕前暂住怀化市鹤城区中心市场苏宁电器对面出租房。2008年7月6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08年8月22日经该局决定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8年7月16日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押怀化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黄远学,男,1978年12月13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遵义县山盆村大湾组,捕前暂住怀化市鹤城区中心市场出租房。2008年7月6日因扰乱机关单位秩序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08年8月22日经该局决定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8年7月
    2023-06-11
    212人看过
  • 开车故意撞人算是杀人未遂吗
    没有撞死就是未遂。故意开车撞人绝对是故意杀人。交通肇事在主观上是过失,不可能存在杀人的故意。判断开车撞人属于故意谋杀还是交通肇事:根据两阶层的犯罪论,这两者在驾驶机动车撞死被害者这一违法性事实上是一致的。主要差别在于行为人主观心态,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某种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注意的、能注意的,而未注意”,或是无法达到一般合乎理性之人所应达到的谨慎程度,主要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2023-06-03
    405人看过
  • 是故意伤人罪还是杀人未遂?
    我国刑法中处罚犯罪未遂的概括规定,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是要对一切故意犯罪的未遂行为都定罪判刑,而应对之作辩证的理解,犯罪未行为如果综合全部案情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应当根据法定的犯罪概念不认为是犯罪。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小于犯罪既遂。因为,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直接威胁到犯罪客体,并可能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较之犯罪既遂,实际危害结果又未发生。尽管如此,犯罪未遂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大陆刑法总则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澳门刑法第22条规定:一、有关之既遂犯可处以最高限度超逾3年之徒刑时,犯罪未遂方予处罚,但另有规定者除外。二、犯罪未遂,以可科处于既遂犯而经特别减轻之刑罚处罚之。三、行为人所采用之系明显不能者,或犯罪既遂所必备之对象不存在者,犯罪未遂不予处罚。有的学说指出:对我国刑法中处罚犯罪未遂
    2023-06-11
    202人看过
  • 故意杀人未遂造成重伤一般判多久?
    “故意杀人情节轻微”的,主要是指受害人对自身死亡的后果负有巨大过错,犯罪嫌疑人长期饱受虐待,精神始终处于崩溃边缘,最终彻底崩溃激情杀人等,如果受害人遵纪守法,一般均可以避免罪案发生的情形。所以上述情况应属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着手犯罪,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目的未能实现,属于故意杀人,虽立法的原则是犯罪未遂参照既遂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合议庭在考虑受害人重伤的客观犯罪后果后,还是会以故意杀人罪适当加重处罚的。故意杀人未遂能判多久故意杀人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就是可以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
    2023-08-08
    29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预备能判无罪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有可能判无罪。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本质区别在于发生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着手但尚未结束之间。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以下区别: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指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又称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相同之处在于犯罪行为未能继续进行的原因来自外界,是行为人意想不到
    2023-03-22
    385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件中提刀追砍未遂会判刑吗
    故意杀人案件中提刀追砍未遂会被判刑,犯罪未遂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故意杀人案件中提刀追砍未遂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二、故意杀人案件中提刀追砍未遂的辩护词怎
    2023-03-30
    429人看过
  • 被告人刘家文故意杀人一案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刘家文,男,1955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肥东县人,文盲,农民,住肥东县长临河镇东红村庙一组。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肥东县看守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家文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晓飞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其芳、邓芝兰、王德刚、王二虎、王德梅、王德洁、王德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09年3月13日作出(2009)合刑初字第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家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复核终结。经复核查明:被告人刘家文因妻子梁光霞与同村村民王二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产生杀死王二虎的想法,并在家中将叉扬砸直作为犯罪工具。2008年7月19
    2023-06-11
    347人看过
  • 杀人未遂加故意伤害怎么办
    杀人未遂加故意伤害的判刑为:以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持刀故意伤人可以判几年持刀杀人的,构成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杀人未遂在法院判多少年故意杀人未遂的判刑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2023-03-2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彩礼
    词条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彩礼
    相关咨询
    • 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故意杀人既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分析:甲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被教唆人未实际杀人超出其意志范围。
    •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未遂杀人未遂的一般会减轻处罚不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8
      1、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因此,伤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所谓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或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而不是对他人生命的夺取;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对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 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行为
    • 故意杀人罪未遂然后自杀未遂2人造成重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
    • 未遂是犯故意杀人罪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3
      1、故意杀人未遂是命案。在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判刑基础上,可以从轻处罚。命案就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等八类案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杀人未遂一定要立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
      杀人未遂当然是需要立案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