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交通事故车人走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内伤排除期限
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并没有年限限制。事实上,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拖延不肯结案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开始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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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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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上下班期间能得到双赔偿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91、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不可以得到双赔。对同一事故伤害不进行二次赔偿,若劳动者先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再要求侵权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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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十级伤残,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首先问一下,你在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这个是影响赔偿的关键。交强险赔付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元,超过1万的话,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2、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最高赔偿11,超出11的话,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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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对方没有钱, 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09如果对方没钱,你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对方司机买了保险,你也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工伤与交通事故是并列赔偿的双重关系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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