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23:17 74 人看过

一、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

首先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

二、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

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上了“有色眼镜”,在调解时应当要规范的做好调解笔录,并在调解之前将相法法律规定告之,有条件的要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赔偿办法张贴上墙,让当事者明白调解是“公事公办”,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办理的。同时最佳的调解结果既省时又省力,有利于事故双方尽快从交通事故的噩梦中摆脱出来。使双方心平静气进行调解。而诉讼却是漫长而复杂的,是万不得以才采用的方式。

三、重点要放在履行赔偿义务

调解过程一定要注意赔偿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履行方式。

四、换位思考保证双方利益

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关系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退一步思考一下,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的误工时间怎么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时间怎么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跟两个因素有关,即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的时间。受害人的收入也要分清是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误工的时间则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二、怎么证明其收入状况1、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该收入的合法证明;②该收入因受到人身损害已经实际减少的证明;③如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应提供劳动合同。经法院审查后,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原则上不应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2、无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可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2023-12-15
    31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判定原则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管辖权归谁(一)依据行政划分的归属管辖: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依据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即发生了管辖区域重合的情况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三)依据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此针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当出现对管辖权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下级某一部门管辖。(四)直接管辖和移交管辖的情况:1、直接管辖的情况: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
    2023-07-06
    4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定责需要双方到场吗,交通事故定责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定责需要双方到场,交警需要向双方确认事故成因。交通事故定责原则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各行其道原则,合理避让原则和合理操作原则以及结果责任原则。一、交通事故定责需要双方到场吗交通事故定责是需要双方到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轻微的、没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都没有任何相关的争议的,就可以在报警后,交警可不出警处理,然后主要可由双方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事故的相关的处理。而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部门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双方对确认的事故成因,按简易程序来认定事故责任,这个时候如果只有事故一方到场的,交警部门就无法确认事故原因,也就无法进行责任认定,进而无法对事故的后续的赔偿问题进行处理。二、交通事故定责原则有哪些?交通事故定责原则有: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
    2022-06-12
    2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无过错原则
    一、交通事故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审判实践的启发和挑战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意味着驾驶方对汽车本身的危险责任、职业上的注意义务、优者负担、生命权大于财产权等思想的肯定,平衡优者机动车一方与弱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诉讼地位。在确定责任时,笔者认为,尤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2023-05-06
    2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需顺从哪些法律原则
    一、交通事故处理需顺从哪些法律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除此之外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
    2023-07-12
    81人看过
  • 死亡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是什么
    一、死亡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2、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3、伤残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4、安全性能检验交
    2023-12-20
    417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原因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一、摩托车与小车发生事故理赔,摩托车主责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疏
    2023-03-11
    3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法有关精神抚慰金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如下: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3.公平合理原则。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5.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一、交通事故能赔到多少钱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3
    2023-06-26
    3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资料主要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资料主要有哪些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
    2023-11-27
    2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中需考虑哪些因素
    1、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分高于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诚意,它可能反而会出面挽救。2、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上述问题的风险和负担。调解解决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并对其中的风险和负担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较为简便,成本较低,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过选择调解解决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应该正确衡量自己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能够达到什么目的,并比
    2023-06-14
    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确定原则有哪些?
    1.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2.比照规则。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目前立法有规定的只有《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法第16条规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
    2023-06-08
    68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谈判策略
    1.谈判时机。此类案件最终的赔偿结果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据此,该类型案件谈判阶段是关键,贯穿与整个案件的始末。2.谈判专业性。公布的内容并不是与每个案件都一一对应,而且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这就需要专业人事去分析,研究谈判的策略和方案。3.谈判结果。双方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后,受害方应在出具谅解书前,一次性取得全部赔偿款。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有哪些?一、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首先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二、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
    2023-07-09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谈判?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先后顺序。交通事故赔偿程序通常会按照正规程序以及时间进行处理,特殊情况可分为特殊情形进行处理。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1、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2、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上了“有色眼镜”,在调解时应当要规范的做好调解笔录,并在调解之前将相法法律规定告之,有
    2023-08-15
    383人看过
  • 谈判技巧的必备原则
    物业管理费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还与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2、掌握主动权,善于判断合理的必要的谈判,我们不应该拒绝,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是说,在谈判之初,我们要有权决定谈判什么时候进行,在哪进行,和你进行谈判的对方是谁。不要忽视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3、注意细节,善用技巧首先谈判一定是一个善于倾听的过程,可以说,倾听是谈判的重要的环节,是获取对方信息的主要渠道,在谈判的时候要善于使用各种方法诱使对方吐露出尽量多的想法,高明的谈判者不会再谈判开局的时候就将底牌亮出来,而是在获取对方的信息之后,通过冷静的分析,将对方的底牌摸清,知道对方的底线和真正的目的,进而掌控整场谈判。房地产经营中的谈判技巧在房地产项目组织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发展商要协调处理许多方面的关系。发展商既.要面对房管、规划、计划、工商管理、环
    2023-07-07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泸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原则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1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索赔谈判的原则包含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索赔的谈判相当于订立一个和解协议或赔偿合同需要遵守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 交通事故有哪些判定规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1
      基本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 法院认定交通事故有哪些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1
      1、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的,可不采纳。 2、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划分责任不当的,法院应予以纠正并重新确定事故责任。 3、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的,不应该采纳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 4、法院认为认定书认定事实确属不妥的,可以法院认定的事实定案,不必要求交通行政部门重新认定。
    • 长寿区交通事故有哪些的知名原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