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注册商标均正常使用在核定商品上,仍然产生混淆,在后注册商标未被依法撤销前,能否直接认定在后注册商标使用者侵犯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与他人在先知名字号近似的注册商标,足以造成误认的,在后注册商标未被依法撤销前,能否直接认定在后注册商标使用者侵犯在先字号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后注册商标使用者,能否以自己是依法使用有效注册商标,具有合法的权利基础和正当理由,作为抗辩理由?
在正野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申请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提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基本情况
广东省顺德市伟雄集团公司分别于1994年8月25日、12月28日在第11类换气扇、管道式排风扇等商品上提出申请,并于1996年7月14日、11月14日获准注册第854172号和第898147号正野GENUINE商标。1995年1月15日,该公司将尚未注册的正野GENUINE商标授权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在换气扇、空气调压器上使用。1997年1月15日,该公司将这两件正野GENUINE注册商标无偿许可给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使用。顺德市伟雄集团公司后经改制更名为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3月办理了正野GENUINE商标注册人变更手续。
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是由顺德市富家达电器实业公司于1994年9月5日更名而来的,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7日。1998年4月30日,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以场地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为由,将所有人员设备转到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全部由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承担。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随后申请注销,并于1998年5月14日获得批准。
高明市雄晖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30日,1999年2月28日更名为高明市正野电器有限公司,2001年8月8日再次更名为广东正野电器有限公司。1999年10月,广东伟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高明市正野电器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正野GENUIN注册商标。
顺德市正野电器实业公司、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正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前身获许可后持续生产销售,以各种形式在中国内地及海外对正野GENUIN商标进行持续性宣传,1995年至2001年持续性年度支出广告费共计2891万余元,正野牌换气扇畅销全国。1999年,高明市正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已超过5000万元。经持续使用,消费者将正野商标、企业名称与其生产的换气扇紧密联系在一起,正野字号具有相当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2000年12月,正野GENUIN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
使用网上留言竟构成不正当竞争?
371人看过
-
域名相似是否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373人看过
-
应该要如何正确使用近似商标
241人看过
-
"百度"正当使用注册商标所含文字不构成侵权
333人看过
-
注册近似商标的注意事项
487人看过
-
如何进行近似商标注册
240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2022年近似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30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用来误导消费者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
使用与名牌类似的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7擅自使用与知名品牌类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使用与知名品牌类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品牌相混淆,容易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品牌而购买,这样不仅会给该知名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会给其带来损失。
-
存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30《商标法》虽规定经核准公告后才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主体变更的法律效力,但《商标法》并未将之作为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这往往导致转让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前这一时段内,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形成事实和法律上的缺陷。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商标行政部门提出转让申请后,何时能够予以核准公告已不在其控制之中。而实践中,有的商标注册人在签订转让合同、收取转让费用后,往往怠于行使打击侵权行为的权利,从而使受让人的相关权利受到
-
-
公司名称近似也不正当竞争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算是侵权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看名称近似公司不正当竞争你公司已经营业3年,在业内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莲鑫宝公司故意模仿你公司的名称成立新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混淆行为,应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