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20:40 425 人看过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从业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没有对其设定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只设定了刑事责任,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没有专门做出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共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这是以社会组织为一般行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一般行为主体共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的界定,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生产经营单位共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分为12类:

1.不服从和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履行监管、监察职责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

4.未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并维护、保养、检测,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5.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擅自使用的;

6.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

7.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的;

8.未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

9.擅自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没有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

10.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物、通道、出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未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2.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护相关文章
  •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一、表现在生产过程中,职工明知道设备有缺陷,也明白违章操作是不安全行为,但总想试一试,心怀侥幸,不愿按安全规程去做,结果放过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机会,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安全检查中,经常会发现工人在工作场所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戴手套操作车床等违章现象,侥幸没出事就丧失了警惕和防范意识,最终由于忽视安全规程和违章操作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人的行为是受其心理控制的,行为是心理活动结果的外在表现。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分为能力、性格和气质三个方面,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各不相同的。例如有的人善于学习,掌握科学技术和生产技能很快,有的人则不是这样,这就是能力的不同;有的人干工作细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有的人干活粗枝大叶、马马虎虎、得过且过,这就是性格的不同;有的人沉着、稳重、老练,有的人则轻浮、急躁、冒失,这就是气质的不同。可见,个性心理特征与安全生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人的行
    2023-04-24
    104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的权利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4、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权利;6、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7、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8、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共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法律
    2023-08-11
    286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下从业人员权利的详细解读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的权利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4、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权利;6、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7、有采取紧
    2023-07-04
    105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1、知情权;2、赔偿请求权;3、检举权;4、安全保障权;5、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6、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8、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从业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是什么一、从业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是什么1、从业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如下:(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
    2023-08-09
    437人看过
  • 侵犯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比如毁坏的是自己的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故意毁坏财物,却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或者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属于侵犯财产型犯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8000,怎么定罪的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财物价值达到8000的,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
    2023-07-16
    180人看过
  • 从业人员的基本安全生产责任是指哪些
    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行为。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到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023-04-11
    54人看过
  • 行政处罚对违法安全生产法行为的制裁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国家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而制定的办法,在本办法出台后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且进行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行政处罚行为,受处罚单位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新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理念是什么新安全生产法的安全生产理念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
    2023-07-08
    88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有权拒绝竞争
    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举报和控告;有权拒绝非法指挥和强制冒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举报、起诉或拒绝非法指挥、强制冒险作业而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规都有哪些规定(1)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2)五方运行机制(五方结构)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社会监督
    2023-08-08
    160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有什么
    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有什么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有以下这些:1、知情权;2、赔偿请求权;3、检举权;4、安全保障权;5、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6、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8、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五十条【知情权和建议权】生
    2023-05-19
    460人看过
  • 普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违规必究。普宁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地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及瞒报、谎报、迟报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记者从近日的普宁市安全生产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上获悉,该市将深刻吸取军埠镇石桥头2·26非法燃放烟花引发爆炸事故的教训,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再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在严肃问责制度的同时,该市还提出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加强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民俗活动的管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此外,该市还提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配合、全
    2023-04-24
    439人看过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如何划分
    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如何划分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义务。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因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法律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以,安全生产法律在赋予他们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
    2023-04-24
    174人看过
  • 从业人员需要承担哪四项安全生产义务?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以下四项: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安全生产的核心与关键,与从业人员息息相关,因此安全生产法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责任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从业人员有何安全生产义务?权利有:1、安全生产知情权;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3、安全生产监督权;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5、停止作业避险权;6、拒绝违章指挥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8、工伤保险赔偿权。义务有:(1)必须奠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3)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积极参加抢救事故。(4)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
    2023-07-20
    486人看过
  • 防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对策与实施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2、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至少包括如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5.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6.关闭;7.拘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2023-07-17
    351人看过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解读(上)
    11/6/20066:11:59PM5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签署第一号令,发布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具体执行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制定该办法的国家局政法司法规处邬燕云。他说,作为《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之一的《处罚办法》是经过国家局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才形成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不过,作为一部新法规,在具体实施中,仍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第一,适用范围有特例安全生产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也不只一个,既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有其他职能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但除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外,其他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力。当前急需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规范。《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
    2023-06-06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护,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和工作单位为了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所保障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它是指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 更多>

    #劳动保护
    相关咨询
    • 如何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4-26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具体如下: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 安全生产法规定哪些从业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事项上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经理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专业从业人员需要履行哪些安全生产职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0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如下: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