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赔偿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5:00:38 305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也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这段内容的主要思想是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论是否愿意续签合同,也不管用人单位是否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2. 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4. 寻求帮助:劳动者还可以寻求工会、律师等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维权途径可能有不同的时间和成本,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同时,在维权过程中,要尽量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愿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劳动者可寻求帮助、协商、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权途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相关证据维护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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