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制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03:09 180 人看过

独任制适用范围如下:

(1)简易程序;

(2)特别程序,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应用合议制;

(3)督促程序;

(4)公示催告阶段,注意不是公示催告程序

律师补充:

独任制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1、能够较好的体现法官审判的独立性,能有效保证法官个人审判意志不受外界的干预。对独任制法官而言,一人独任审理将意味着由个人承担全部的审判责任,从而有利于加强责任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入审判的法官,由此也节约了国家的审判成本和审判资源;

2、独任制缺少其他法官的共同讨论和同行的监督,独任制审理时出现审判失误的可能性相对要大一些。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示催告程序相关文章
  • 苏州单独两孩适用范围
    苏州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条件:1、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2、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3、夫妻双方户籍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或一方户籍在江苏省、而另一方因婚姻迁移异地常住在本省。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一)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二)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三)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四)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由于江苏省早在1985年就规定女方为农村户籍、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因此,此次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主要涉及城镇户籍的育龄夫妻。
    2023-05-30
    288人看过
  • 协议管辖有哪些适用范围?
    一、协议管辖的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一)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二)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2023-06-03
    252人看过
  • 项目融资有哪些适用范围?
    项目融资发展,主要运用于三类项目: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项目。(1)资源开发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铜等开采业。项目融资最早就是源于资源开发项目。(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港口、电讯和能源等项目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项目融资应用最多的领域,其原因是:一方面,这类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完全由政府出资有困难;另一方面,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只有商业化经营,才能产生收益,提高收益。在发达国家中,许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采用项目融资而取得成功,发展中国家也逐渐引入这种融资方式。(3)制造业项目虽然项目融资在制造业领域有所应用,但范围比较窄,因为制造业中间产品很多,工序多,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其对资金需求也不如前两个领域那么大。在制造业中,项目融资多用于工程上比较单纯或某个工程阶段中已使用特定技术的制造业项目,此外,也适用于委托加工生产的制造业项目。总之
    2023-04-10
    148人看过
  • 听证适用事项有哪些范围
    1、听证的含义听证是指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尤其是行政主体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在许可中采用听证程序,源于英国。2、听证的意义(1)主要是给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了法定的陈述意见和申辩的机会,有效保护其实体权益。(2)为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许可决定提供了基础。通过听证程序听取利害关系各方的意见,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充分了解各种不同的意见,发现案件的有关事实,便于正确认定事实、作出决定。(3)设立听证程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在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听证影响效率但是能够保持公正,但我们认为听证能够让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相互沟通,减少争议,减少老百姓申请复议、诉讼的可能性,从而使行政机关较少地陷入有损行政效率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程序之中,提高行政效率。(二)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在《许*法》中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适用事项的范围就作出
    2023-04-16
    280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及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大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有如下几现1、擅自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2、缔约之际未尽通知等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的缔约过失责任;4、其他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5、合同无效时的缔约过失责任;6、合同被更变、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7、无权代理情况下的缔约过失责任。人所能请求赔偿的,应为履行利益,即合同如成立中被害人所能获得的履行利益,亦称积极利益;另一种诊断应系**利益。现在普遍的观点,赔偿范围应指**利益。笔者赞成这种观点。德国法学家耶-林在《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之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赖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生损害”德国民法典作此同样的规定。我国学者叶*民、王*明均持同样观点。所谓依赖利益
    2023-04-27
    490人看过
  • 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根据《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本身刑期较短,一般来说不存在二次减刑的问题,因而也就无所谓减刑的间隔。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
    2023-05-05
    1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为违法事实确凿,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的案件。处罚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一、行政处罚简易处罚原则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对象是什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如下程序:第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
    2023-03-30
    78人看过
  • 转继承适用哪些范围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2023-04-14
    330人看过
  • 《电力法》适用哪些范围
    《电力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和电力使用活动。《电力法》有以下三种效力:(1)地域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活动。(2)对人效力。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活动,都必须遵循《电力法》。(3)行为效力。即适用于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电力使用、电力监督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活动,当然这些活动除了受《电力法》调整外,还受相关法律的调整。
    2023-06-07
    286人看过
  • 独任制审判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独任制审判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独任制审判的适用情形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4.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独任审判,即由审判员1人对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的审判形式,是中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都可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二、独任制审判扩张的好处有哪些独任制审判扩张的好处如下:1.提高效率:独任制可以减少决策制定的时间,因为只有一个人需要做出决策,而不是多个人之间的讨论和协商。这样可以更快地做出决策,从而提高效率。2.提高责任感:独任制可以促使负责人更加关注他们所管理的事务,并更加专注于其成功。因为他们是唯一的负责人,他们必须对
    2023-09-27
    406人看过
  • 独任制的适用对象
    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公示催告阶段、督促程序。4、适用法院: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5、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判非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简易程序是独任制还是合议庭简易程序是独任制、合议庭两者都有可能,如果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所以简易程序是有合议庭的,也是有独任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023-07-06
    251人看过
  • 保险利益适用范围包括哪些范围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二、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
    2023-04-23
    53人看过
  •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例外有哪些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范围(一)适用对象——经营者与消费者主体身份的确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的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行为及其之间的关系,依照该法第55条的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承担者是经营者,赔偿的受益者是消费者。何为经营者,何为消费者?这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因此,确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对象,关键就在于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消费者,也就是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何为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并未作出规定,该法仅在第3条规定了经营者的行为状态,即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将经营者定义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律的体系解释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也应当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人。何为消费者,这是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的根本性问题,正如有
    2024-01-20
    492人看过
  • 法律对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限制
    法律对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有如下限制:一般情况下,增资持股适用于处在上升阶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业。且增值持股是指在企业效益提高时,个人按贡献大小,从增量之中获得相应股权。一、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然后,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二、股份在别人名下的协议要点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注明双方身份信息,代持股权具体情况。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023-03-2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更多>

    #公示催告程序
    相关咨询
    • 独立董事制度适用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199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就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惜,这一硬性要求只适用于境外上市公司,而不适用于境内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仅是采取了许可的态度,而
    • 刑事诉讼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有什么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7
      独任制审判是指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审判制度。独任制是相对合议制而言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制是由一名审判员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另外,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
    • 拘役或管制适用范围是哪些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6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
    • 对象有哪些管制的适用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适用范围如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从使用对象看,口头协议订立适用于一些短期、灵活性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