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双方对违约金涉税的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00:17 493 人看过

增值税方面

供货方取得违约金。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违约金作为一种价外费用,供货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如,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乙公司收到货物但未能及时验货,导致延迟支付货款。按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3400元。则甲公司取得的违约金应缴纳增值税=23400÷(1+17%)×17%=3400(元)。应注意,如果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则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上例中,如果乙公司并没有收到货物,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违约,即甲公司实际上没有销售产品,则收取乙公司的违约金不符合价外费用的特征,无需缴纳增值税。

购买方取得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对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行为,如果因销售方违约而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由于购买方不存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故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计算公式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执行。

因此,购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相关的返还收入,如果是以违约金的名义收取,且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则不涉及增值税处理。

例如,丙公司向丁公司购进货物,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丁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丁公司应按照购销额的10%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3400元,则丙公司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实际上未实现购销行为但又取得违约金,则不涉及增值税处理问题。假如丁公司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货物,按照合同约定,丁公司应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3400元,丙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就不需冲减进项税额。

营业税方面

提供应税劳务方收取违约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例如,A公司向B公司提供咨询服务,B公司未按期支付服务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30000元,则A公司应当缴纳营业税=30000×5%=1500(元)。

接受应税劳务方收取违约金。对于接受营业税应税劳务一方因提供方违约而从对方收取的违约金,因接受方没有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不存在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收取的违约金无需缴纳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

取得违约金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的违约金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应该纳入应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税法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增值税税率怎么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1)、首先我们说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这种情况下当期应纳税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增值税征收率);

(2)、然后是具体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收入*增值税税率如收入1000,税率是3%的话,应纳增值税=1000*3%=30元,这些是一些比较基本的。

(3)、接着我们再说一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经过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当期应纳税增值税的计算分为三步计算进项税额。就是购进货物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税额。进项的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购进货物适用税率也可能是13%、7%、6%、3%)。

(4)、一般纳税人的有些稍微的复杂,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如购货成本为1000,对应的进项税额就是170,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0,对应销项税额340,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0-170=170元。

(5)、计算销项税额。就是销售货物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者是7%或6%或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增值税额=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

(6)、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如果是含税销售收入,在计算时要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计算的公式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7%),这里的17%也就是相应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7%、6%、3%,需根据不同商品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企业销售赠券的涉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很多商家利用节日旺销时机大搞促销活动,其中购物赠券就是促销方法之一。由于商家对该项经济业务理解不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不尽相同,因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以某商业企业销售100元商品,取得100元现金并赠50元券为例加以说明(注:假定该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一种情况:企业将赠券视同销售折扣,当期实际仅实现收入50元,在向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或销售小票上注明50元折扣额,赠券部分等购货人实际购买商品或确认持券人放弃权利后再计人收入。帐务处理:1、销售取得100元现金时:借:现金100贷:主营业务收入42.74其他应付款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7.262、购货方凭赠券购物时,以消费的赠券额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借:其他应付款50贷:主营业务收入42.7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7.263、购货方逾期未持赠券购物时:借:其他应付款50贷:营业外收入42.74应交税金――应交增
    2023-05-04
    209人看过
  • 双方都违约违约金如何承担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双方违约的情形,这涉及过错相抵规则的运用问题。过错相抵规则,又称有过失规则或混合过错规则,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方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受害人必须有过错如果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也是发生损害的共同原因,但只要他没有过错,仍不能适用过错相抵规则,违约方不能以受害人的行为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二)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促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即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之一。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的效果,是减轻或免除责任,减轻或免除所依据的标准,首先应比较违约方和受害人各自过错的程度,在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应比较双方行为原因力的强弱。一般说来,违约方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仅可减轻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受害人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方可免除违约方的责任。一、双方都违约能否主张违约金双
    2023-03-03
    282人看过
  • 探讨双方违约所涉及的违约金问题
    1、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2、双方没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存在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照实赔偿。3、在既有损失,又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金责任,该违约金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限。4、其他。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的区别1、确定违约金的依据不同法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数额的依据,是法律对违约金的直接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当事人违约,可以依此比率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另一种是法律只规定违约金的幅度,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按规定的幅度来确定。而约定违约金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依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约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就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当然,当事人不能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
    2023-07-16
    294人看过
  • 房产买卖对方毁约如何赔偿,购房卖方违约如何处理
    一、房产买卖对方毁约如何赔偿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购房卖方违约如何处理购房卖方违约应该按
    2023-04-10
    111人看过
  • 合同未明确违约金金额,如何处理对方违约事件?
    如果在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的,那么就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是否可以根据对方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对方违约解除合同要根据合同中是否约定条件而定,条款中明确了一方违约可以解除合同的,那么就可以合法的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5
    127人看过
  • “折扣”销售的涉税如何处理
    税法规定:折扣销售,关-健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会计处理:税法上的“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商业折扣”是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对库存现金和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影响。如果是同开具一张发票,将折扣后实际收到的现金,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进行处理。如果单独另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同之处是,对折扣部分不含税价款乘以税率,按售价全额计提增值税。企业采用“折扣销售”(“商业折扣”),这种促销方式实际是企业在销
    2023-05-04
    128人看过
  • 违约赔偿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是什么
    卖方收取的违约金的税务处理。例如,a公司购买B公司的货物时,合同价格为100万元,付款期限为交货后10天内。10天内,a公司未按约定付款。50天后,a将支付100万元货款,并按合同约定向B公司支付3万元违约金。这种处罚是积极的处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是纳税人向买受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取的价款和附加费的总和,但不包括销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加价费”,包括手续费、补贴费、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等,滞纳金、滞纳金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预付款、包装费、向买方收取的包装材料租赁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费用。因此,当销售单位收取的罚款与“加价费”一致时,应随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金的会计处理。同样,违约金的支付也应视为营业外支出。在上述情况下,B公司收取3万元的正罚金
    2023-05-08
    490人看过
  • “赠送购物券”的涉税如何处理
    会计处理:企业采用“赠送购物券”销售行为,也是为了招来消费人群,刺激消费者大额购买商品,增加商家的销售额和盈利额。“赠送购物券”也是促销中“满送”方式之一,消费者凡在本商家一次性购物满100元即送50元现金券(是现金券而非现金),零头不可累计使用,特定的名牌商品,如黄金、数码、烟酒除外,而且,现金券在促销期使用。又如,买“200送100”的活动等此类促销方式。这种方式不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税金,也是商家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但“赠送购物券”的发生、回收或未使用比较频繁,业务量大,定期应核对“预计负债”等科目就很有必要。举例说明:【例】某市一家大华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为抢抓商机,增加销量,2008年1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餐具柜,采用了凡消费者购买200元餐具商品“赠送购物券”100元,购物券在本超市内流通使用,购买200元以下的金额不存在“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活动
    2023-05-04
    53人看过
  • 购买方违返合同如何计算违约金才是正确的
    一、购买方违反合同如何计算违约金才是正确的?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没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都可以。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三种就是如果说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他的违约所得到的利益,这个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二、兼职合同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力?1、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
    2023-03-24
    231人看过
  • 双方违约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一、双方违约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双方违约的情形,这涉及过错相抵规则的运用问题。过错相抵规则,又称有过失规则或混合过错规则,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方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受害人必须有过错如果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也是发生损害的共同原因,但只要他没有过错,仍不能适用过错相抵规则,违约方不能以受害人的行为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二)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促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即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之一。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的效果,是减轻或免除责任,减轻或免除所依据的标准,首先应比较违约方和受害人各自过错的程度,在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应比较双方行为原因力的强弱。一般说来,违约方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仅可减轻责任而不能免除责任;受害人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方可免除违约方的责
    2023-05-03
    55人看过
  • 产品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明确双方自,违约金有哪些
    一、产品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明确双方自行约定合同违约金,但法律规定购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损失的30%。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2023-06-17
    400人看过
  • 如何处理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8种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交换非货币性资产视为出售。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六种情形,不应属于内部处置的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收入。有四种情况应被视为销售:1。例如,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商品用于员工个人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自产、委托加工的商品,委托加工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投资购买的货物。例如:a企业向B企业发放一批自产产品,不含税产品价格为10万元,成本为7万元;a企业向生产工人发放一批自产产品作为福利,不含税产品价格为1万元,费用是8000元。不考虑其他税收。则a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方:应付利润117000应付职工薪
    2023-05-08
    304人看过
  • 房屋纠纷对违约金如何处理
    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的适用办法是: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适用;2、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或增加;3、无约定的,当事人可协商确定或通过起诉、仲裁的方式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房屋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调解,也可以找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纠纷。《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
    2023-07-25
    419人看过
  • 如果出现购房违约金如何缴税
    一、如果出现购房违约金如何缴税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按个人所得税缴纳。销售产品计算税金:税金=应收账款/(13%)*3%。税金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在房地产交易中经常会发生销售方和购买方
    2023-06-01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购房违约金怎么计算?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购房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首先,关于什么是购房违约金的问题。购房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其次,关于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的问题。对于售房者来说,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购房者,就应该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因为售房者的违约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售房者在合同规定应交付
    • 对方违约违约金的计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对方违约违约金根据造成的损失确定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不应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家里双方租地违约金如何计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7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涉税问题怎么处理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于你所提到的私人企业收受违约金涉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合同违约,对方无力赔偿违约金,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1
      起诉,把判决放到执行庭,随时有钱随时执行,否则过了时效,想维权也无法立案。因为每天解答的咨询问题较多,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只能给你做简单的答复,如有不太明白的地方建议你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