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6:03:05 433 人看过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产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评估,并就相关事项出具财务状况意见书、资产评估意见书以及法律意见书。然后公司向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报告、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股份有限公司筹办登记证明;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需要国家提供资金或其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来或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就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由2名以上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的法律意见书;由2名以上的专业资产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名、盖章的资产评估报告;由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名、盖章的验资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股票发行的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审批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申请,由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审批决定,并抄报证监会。

三、复审程序

经批准的股票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的,才能发行股票。

四、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20条的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包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包销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销、包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及日期;

6.违约责任;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另外,《证券法》第31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的内容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行的股权证在募集资金时有哪些内容?
    2023-05-02
    33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目前在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注销登记的收费标准,各地收费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4、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7、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8、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
    2023-03-01
    372人看过
  • 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股票发行与上市
    一、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广义上的股票的发行是指,符合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筹集资金为主要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要约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行为;狭义上是指,“发行人以集资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单独法律行为。”股票的发行根据不同的标准,其经销出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所谓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措资金,通过证券经销商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又称公募发行。公募发行可以扩大股东范围,分散持股,防止少数人囤积和操纵股票,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声誉,为下次发行股票打下良好的社会和心理基础;同时也可以增加股票的流通性和适销性。而所谓不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仅面向公司内部员工和与公司有关的特定法人(发起人)发售股票。向本公司内部员工发售股票的行为又称为内部发行;向与公司有关的法人(发起人)发售股票又称为私募发行。股票不公开发
    2023-08-17
    177人看过
  • 筹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法律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2023-07-20
    285人看过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该如何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达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才有上市资格。2、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设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1)无论是发起设立
    2023-04-05
    185人看过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是记名股票
    1、什么是记名股票,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股票。股东的名字通常写在股票的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份时记载姓名,而且要求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向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除注册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同一人持有的,应当记载同一原名。记名股票未经许可不得转让。转让股权时,应当将记名股票提交公司,变更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或者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记载发起人或者法人的姓名,不得登记其他账户名称或者代表人姓名,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不得登记其他户名或者代表人姓名。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之间的区别。记名股票与记名股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股票记载方式上,无记名股票是指不在股票正面或者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2023-05-02
    16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实现新股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法案例之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发行与新股发行宏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IT业的著名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开业1年来经营业绩节节攀升,为抓住机遇,扩大公司规模,实现公司的大发燕尾服,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国务院授权部门及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拟发行新股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每股面额2元。为吸引投资,其中2000万元股份为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优先股股东可以用8.5折购买股票。(2)预先确定优先股股利11%,且不论盈亏保证支付。()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其余4000万股份为普通股,溢价发行,并将股票发行溢价收入列入公司利润中。[问题]
    2023-07-08
    398人看过
  •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债券应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公司发行新股条件公司发行新股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破坏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5、其他条件。二、设立保险公司不需具备的条件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2、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
    2023-06-29
    41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开发行股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开发行股份前应当提交的材料;(二)公司章程;(三)商业估计;(四)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所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验资证明;(5)招股说明书;(6)代收行名称和地址;(7)承销商名称和相关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刊登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购书。认购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购人填写认购股数、认购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应当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数额缴纳股款。第八十六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每股面值和发行价格三、发行的无记名股票总数四、募集资金用途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本次发行的起止期间第八十七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认股人逾期未募足股份的,可以退股的声明,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并签订承销协议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
    2023-05-02
    70人看过
  • 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是否有发行无记名股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
    2023-04-27
    451人看过
  •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等。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基本条件对发起人的要求:大于或等于3000万、35%对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大于等于25%、10%净资产在总资中的比例:大于等于30%(二)特定条件无形资户在总资中的比例小于等于20%最近3年连续盈利(三)发起人与发起方式的界定【解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1998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新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
    2023-07-05
    287人看过
  •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6、在媒体上公告。二、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公司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023-06-02
    9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如何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发行要求: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价格相同、发行条件相同;2、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或溢价发行;3、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一、股票的概念与内容有哪些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股票的内容如下: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该公司依何处法律在何处注册登记及其注册的日期、注册地址。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3、股票的类别、根据股票持有人权利及义务的不同,
    2023-03-28
    103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什么意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在人事和财务上有话语权。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一般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一、公司股东享有总股东出资比例表决权的条件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二、公司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吗公司不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2023-03-2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定向增发的程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发行流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流程如下: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XX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 股票发行的股份程序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
      1、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2、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0
      发行股票的操作流程主要有申请,预选,申报,审核,批准,发行六个步骤,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公司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来没有特定的犯罪行为等。
    •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行规定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一)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二)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
    • 股票是股份公司给股东发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