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拆迁人被强制拆迁的,需要告知其有权举行听证。如果被拆迁人要求听证,就需要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应当进行辩护和质证;(七)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经核实后交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张贴强制拆迁通知书;2。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报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同一级别的记录;
3。通知拆迁人员到公证机关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被拆迁人届时配合现场实施;
5。将强制拆迁的时间通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派人到现场协助实施;
6。做好装运和储存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对不履行拆迁手续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事后遭受损失的,可以依法解决,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问题可以在起诉时一并提出。对赔偿金额不满意的,可以在3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自行政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时起计算。
-
强制拆迁是否需要举行听证会
255人看过
-
强制拆迁前是否应该举行听证会
350人看过
-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
62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何时举行
392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何时举行
157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在什么时候举行
265人看过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
强制拆迁是否需要举行听证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7强制应该举行听证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五条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于面积较大或
-
强制性的拆迁是否要举行听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强制拆迁应该开听证会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5如果多数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
-
强制拆迁是否应当举行听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4如果多数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
-
强制拆迁是否应该举行听证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2如果多数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