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9 10:48:27 365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破解农村土地确权难现状
    由于中山市土地规模经营程度高,因土地征用、布局调整、农田整理等原因,造成了户与户之间的地块界限基本已经湮灭。如何破解确权难现状?根据中央的精神和中山实际,市农业局提出了四种确权方式。四种农村土地确权方式破解确权难现状"首先,对于土地二轮承包到位,目前土地仍以均分到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可采取将承包土地“四至”确权确地到户;其次,对于股份制落实到位,土地已由集体统筹经营的,可围绕股份制,按集体组织成员(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确股确地”到户;第三,对于股份制改革不完善或股权固化不彻底,但土地已由集体统筹经营的,要利用本次确权契机,争取做好股权固化工作,参照“确股确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确权到户。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可能还会存在上述3种方法都无法有效确权的极个别村组,对此可采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的其他方式确权颁证到户。各镇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确保确权工作符合国家政策,顺应民情民意,经得起检验。
    2023-05-05
    4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改变土地用途登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改变土地用途如何确权登记?如果变更登记的话,要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变后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
    2023-05-05
    2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在土地确权里面吗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一般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在一起是指确权证吗确权证和房产证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同主要区别为:确权证主要针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来说的,土地性质集体所有,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来说的。房产证主要是指公民通过购房合同,基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主要针对城镇房屋来说的。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权利人需要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不存在续期问题。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2-14
    4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是什么,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很多农民对本次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确权的含义并没有搞清楚,甚至有人简单的认为,农村土地确权就是土地重新测量而已。那么农村土地确权究竟意味着什么?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现在为大家详细解答。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
    2023-05-05
    46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农村土地流转吗?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集体土地确权颁证自然包括宅基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可以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时有相应的保障,虽说现在宅基地还不允许买卖,但随着政策的发展,这一点也不是不可能。农村宅基地确权法的确权程序是怎样的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2023-08-05
    2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性质分类,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农村土地性质分类农村土地性质分类: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和荒地等种类,农村的土地一般是由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式:1.当事人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2.人民政府调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
    2023-06-28
    337人看过
  • 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吉林省土地确权进展情况从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获悉,目前该省正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将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吉林省于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最初在延吉、德惠、大安、吉林市昌邑区各选一个村进行试点。到2013年末,试点扩大到15个县23个乡镇的121个村,取得了很好成效,积累一定经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主任说。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
    2023-05-31
    76人看过
  • 农村确权土地新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确权土地新政策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2021-12-30
    1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新方法是什么?
    随着确权的推开,通过采用先进的测绘技术,摸清了农户承包地的底数,基本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土地确权让农民有了土地“明白账”,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以前土地发包到户时,只是用竹竿、皮尺丈量,靠经验估算大致面积。当时我们家量出的面积是3.52亩,现在准确测量出有7亩多地,相差一半多。由此可见传统的测量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关键是数据不准,近些年来,随着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土地确权工作有了新的方法:到目前来讲测绘获取数据的方法有:1.工程测量外业实测方式测制地形图2.通过传统载人机航测法测绘地形图3.通过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获取测试地区地形图数据(新)第一种方法:外业实测方式。这种方式不能提供影像底图,外业实测需要大量外业测绘人员,成本较高,且具体实施起来会较大程度受地形、气候的影响,较难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第二种方法:传统载人机航测法。传统载人机航测需要执行空域申请、和机
    2023-06-02
    3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都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具体使用权方面,建设用地方面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方面主要是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
    2023-04-04
    4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按什么标准,土地确权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确权按什么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
    2023-05-05
    3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如何解决
    日前,全国多数省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土地确权事关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土地确权会遇见哪些百姓纠纷呢?又如何解决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会遇到:非法买卖承包地、擅自交换承包地、无限期转让承包地、实际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相符和相邻双方存在纠纷等问题。“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是有些时候农村土地确权要“妥善解决”的首要问题,面积不准的成因有很多,但问题好理解,就是面积不一样。但四至不清问题怎么理解却成了一个事儿,仔细分析发现,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直接会导致不同的做法,自然也会有不同的结果。四至,自然是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至”。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如何解决?四至不清?那么问题来了:四至不清,其中的“四至”的“至”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是四至关系不清楚还是四至边界不清楚?1、四至关系不清楚如果是四至关系不清楚,就需要搞清楚承包地块的四至关系,再具体一点,这块地,东、南、西、北四边都
    2023-05-05
    2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2.农村宅基地:确权到农户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到集体、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的)4.农村四荒地、未利用地:确权到集体、村民小组或者个人(小组或个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队这类土地进行承包。)另外,农垦国有土地也在陆续开展确权,但负责部门不大一样,是由各地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的,主要对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进行确权。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农村有些集体土地是交给国有农场代为管理的,这类土地应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来,而不是农垦土地确权。二、哪些土地不能确权?以上土地都是纳入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只是确权的主体和对象有所差异,而不参加确权的土地大多是
    2023-06-03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意思,土地确权有哪些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如何确权农村土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1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什么叫土地确权农村土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时农户需要做什么? 土地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农村土地确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承包的土地,可以是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等。土地确权的土地,则属于二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依法发包给承包方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