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田地征收女儿有份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8:11:05 354 人看过

农村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权益,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反之,则不能获得补偿。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一、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情形及程序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的情形

1、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3、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如何进行

1、选取符合规划的农用地。

用地单位所征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编制项目可行报告。

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编制可行的建设项目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

4、办理立项等手续。

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

7、土地征用。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

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

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

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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