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2000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1:20:23 464 人看过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一、不当得利的利该怎么返还?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

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

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

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情况下,其返还范围应以其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以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
    2023-06-19
    4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情形有哪些,需排除
    这段内容讲述了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明知无债务的清偿、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存在强迫得利和存在反射利益。其中,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包括:1)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3)明知无债务的清偿;4)因不法原因而给付;5)存在强迫得利;6)存在反射利益。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时,不属于不当得利;2.当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时,不属于不当得利;3.当明知无债务的清偿时,不属于不当得利;4.当因不法原因而给付时,不属于不当得利;5.当存在强迫得利时,属于不当得利;6.当存在反射利益时,属于不当得利。 不存在债务的清偿属于哪种情形?不存在债务的清偿属于债务免除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债务免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债务人不能通过诉讼、仲
    2023-08-25
    126人看过
  • 准合同的不当得利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在当代社会,现在为他人保管一些财物或者是管理一些事情,都是因为存在法定义务,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关于保管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上述的原因就对此进行管理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构成无因管理。一、不当得利排除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28
    149人看过
  • 被对方起诉不当得利会有什么后果
    这要看具体情况,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情节严重,有钱拒不还钱的,有可能要拘留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要判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存款、财产、股票、股份、基金等。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故意转移资产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
    2023-02-16
    202人看过
  • 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有哪些?
    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开除
    2023-08-11
    37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2、调解产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3、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两年。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中的保险标的物所在地1、从法院的级别上来看,保险合同纠纷如果不涉及过多的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没有在地区内发生重大影响,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通称的各区人民法院。2、从地域管辖的层面看,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
    2023-06-26
    469人看过
  • 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有哪些
    一、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有哪些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讲得给付,是指有意识、签于一定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财产。给付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清偿债务;另一种是为成立债的关系。欠缺给付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财产,该他人即构成不当得利。欠缺给付目的有下面两种类型:(一)自始欠缺给付目的。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债清偿。即指不负有债务而以清偿之目的而为的给付;二是作为给付原因的行为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如因买卖而交付物品,但买卖合同未成立。(二)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如附解除条件或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在通常情况下,给付因欠缺给付目的而成立不当得利,但利人应付返还义务。但下列情况虽符合不当得条件,但法律排除其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这种给付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如养子女对生父母并无赡养义务而赡养。2
    2023-04-27
    442人看过
  • 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的手段有哪些
    实施恶意的不当得利行为的手段包括有:无权处分他人之物;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擅自出租或转租他人之物;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人格权等。《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一、转错账对方不退违法吗转错账对方不退属于违法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双方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对方。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所述: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根据相关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如何认定从以下几个要件认定不当得利: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
    2023-03-04
    367人看过
  • 不当得利情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法律效力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人。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一、商家换货了东西多发一件算谁的责任淘宝网购时卖家发多了货,买家无责,但应当退回。经要求后未退回属不当得利的行为。经法院判决后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物品或赔偿其损失。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二、不当得利纠纷是否属于侵权诉讼的
    2023-03-24
    229人看过
  • 构成不当得利的具体元素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具体有:1、一方获得财产利益,另一方获得财产利益;2、他人的损失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他人的财产总额;3、利益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建立取决于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4、没有法律依据获得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获得了利益。票据伪造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假冒行为。假冒他人名义出票或在票据上签章,是票据伪造的前提条件。伪造的具体做法,可以是盗用他人印章,仿制他人印章或制作并无其人之印章而签章等各种假冒手段。2、伪造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伪造行为在外观上符合票据行为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如果不具备票据行为的合法形式,就不能构成票据行为,亦无从形成票据伪造。3、伪造行为人目的是骗取财物。票据是金钱债券,持有票据能够获得票面金额,伪造票据的,因票据具备合法之形式要件,伪造者可以从付款人处骗取金钱,伪造人实施
    2023-07-04
    423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要满足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了债权转让的合意,债权转让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一、公司的债权能否转让给股东公司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给股东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二、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当债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该合同即
    2023-03-28
    366人看过
  • 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有哪些区别
    不当得利跟拾得遗失物之间的关系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而是为了避免失主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积极管理时,其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善意的无因管理行为。一、拾得遗失物被法律责任严重吗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害弧愤旧莅搅缝些俯氓发现与占有缺一均不可构成拾得。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行为通常为无因管理行为,诚实拾得人以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不诚实之拾得人以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认为是无主物拾得的,不构成无因管理。拾得行为以合法为要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二、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1、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
    2023-03-12
    176人看过
  • 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有哪些不利后果?
    [案例]1997年4月,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化工设备厂签订了一份《加工定做合同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化工设备厂设计、制造、组装年产4万吨硫磺制酸工程设备,总造价1200万元。化工设备厂除负责购买标准设备并运到实业有限公司组装调试外,还须负责制造、组装、调试非标准设备、工艺管道、阀门及支架,负责工程设计、工程仪表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责任是提供联运试车条件、交付合格的土建等。另外,合同不工程设计的范围和进度、工程承揽加工的范围、造价、付款期限等做出了约定。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作约定。订立以后,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实业有限公司认为化工设备厂拖延设计,严重违约,于1998年1月向实业有限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予以受理。1998年6月,化工设备厂以实业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接受已设计完成的设备,不支付合同约定的剩余款项为由,向该厂
    2023-06-08
    2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产生哪些权利、义务
    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
    2023-03-01
    12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效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引起债的关系形成后,必然产生相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
    • 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11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 维权不当有哪些不利后果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2
      1、很多职业打假人,从事知假买假的行为,找到商家索赔,一不小心维权过度,就变成了敲诈勒索了。 2、业主车辆被划,索性将车停在小区出口走人了,后被拘留教育。维权可以,维权支持,但维权也需要走正规的途径,这样才能有更有效的结果,不然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很严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
    • 什么是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有哪些法律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当得利之债的特征如下: 1、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