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通告,通告期间为三十日。
通告期满,法律规定的部门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检察部门已经履行通告程序的证明材料。
一、税收公益诉讼法规定是什么?
税收公益诉讼法律规定是针对案件的范围,可以由检察机关或者是其他相对应的一些机关提出公益诉讼。针对案件范围问题,应当把握四方面的关系:
一是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公益诉讼必须涉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严重损害或威胁环境公共利益的违法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检察机关必须提起公益诉讼。
二是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起诉资格的关系,社会组织是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发展初期需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尤其是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检察机关应承担更多的引导责任,以促进社会组织成长。
三是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应慎重选择诉讼类型。如果相应案件存在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的情形,应选择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如果相应案件仅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相应行为不存在法定行政主管机关或行政主管机关不明确,可选择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四是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衔接配合关系,建议检察机关优先对已经入罪或者正在刑事公诉过程中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利用已经取得的证据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与传统的、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环境公益诉讼有其特殊性:
1、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发起者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者包括社会成员,如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直接的受害人,也可以是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任何组织或个人为了维护国家、社会利益都可把侵害公共环境利益之人推上被告席。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既包括一般的民事主体,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一般的民事主体,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当其行为对环境公共利益构成损害,而环境行政控制无力或不能干预时,即可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构成了对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的不当行政行为,也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
2、环境公益诉讼目的具有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体来说,是为了国家环境利益、社会环境利益、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环境利益,追求社会公正、公平,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
3、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同时兼具补救功能。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出可能使社会公益受到侵害,即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这种预防功能尤为明显且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环境一旦遭受破坏就难以恢复原状,所以法律有必要在环境侵害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环境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4、环境公益诉讼诉讼对象特殊。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是针对民事主体,也可以是针对行政主体。一般民事主体是指由于在社会生活经济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损害即可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对象。而在行政主体而言,行政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个体利益的驱动下也往往未履行其法定职责,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国家推行的一些规划计划政策也只注重了经济利益忽略了环境价值,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所以这也就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另一类对象。
-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248人看过
-
申请检察院批捕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材料?
371人看过
-
公益诉讼的检察院范围
259人看过
-
怎样申请检察院抗诉以及申请检察院抗诉所需材料
77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资格要求
73人看过
-
什么是公益性检察诉讼
498人看过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
检察院批捕前检察官提审需要什么材料?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05批捕前检察官提审需要的材料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
如何去检察院诉讼材料,诉讼结果,检察院的材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投诉人:程某某。委托代理人: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强奸案,对某县人民法院(2008)x刑x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08)x刑x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判决书。二、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事实和理由: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
-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提高司法意义,为什么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天向记者提供消息称,曹建明指出,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曹建明说,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
公安局移送检察院需要些什么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9公安局首先审查案件,收集证据,认为需要公诉,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将所有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起诉,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调查机关移送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权的,自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
-
检察院抗诉材料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7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行政判决、裁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抗诉。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二)原判决、裁定对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