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
1、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
2、申请人为村民小组的,提供上级村委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村民小组证明文件(原件1份)。
(三)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并经县国土部门确认的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3份);
(六)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七)属于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提交:
1、规划许可证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材料,复印件1份;
2、权属面积审核成果材料(包括占地权属列表及权属示意图)(原件1份);
3、收回土地(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原件1份)。
4、补偿完毕证明材料(银行对账单、被收回人提供的收据等)(复印件1份)。
(八)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应提交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九)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提交停止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回收农村集体土地?
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申请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42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
16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村组怎样收回
478人看过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未到期集体能否收回
86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337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申请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的材料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1、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
-
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应该收回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
-
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18村集体一般无权收回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审批条件为:1、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3、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