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刑法之前犯罪如何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22:16 91 人看过

在新刑法之前犯罪的适用规则是不溯及既往,从罪刑法定原则中必然引申出刑法不溯及既往的派生原则。因此,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出发,对于那些旧法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重,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行为,例外地承认刑法的溯及力。申言之,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施行前这段时间内发生的行为,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修订后的刑法没有溯及力。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以修订后的刑法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修订后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修订后的刑法,即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

一、其他法条的规定,

当时的法律和修订后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修订后的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修订后的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修订后的刑法处刑较轻的,则应适用修订后的刑法,即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这里的处刑较轻,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

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还规定: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法律是不能够对以前的犯罪来进行一个适用的,这实际上对我们提出的一个警示,就是在发生一些犯罪行为,但是刑法还没有实施的时候,依然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有利于被告人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2、应当减刑的条件:“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
    2023-03-03
    346人看过
  • 职务犯罪如何适用法律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一、职务犯罪的影响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教育等管理职能,都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
    2023-03-17
    424人看过
  • 受贿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
    被告人张德元,男,64岁,原系中共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于1995年11月9日被逮捕。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德元犯受贿罪,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1年底至1994年9月期间,被告人张德元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国信公司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收受及指使、纵容其养子张晓丹、其妻邹建萍(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收受公司下属和客户的财物,为对方谋取利益。收受的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2208900元。其中,张德元指使张晓丹收受下属珠海公司经理卢某某为感谢其重用、提拔及在业务上的关照而送给的珠海澳洲山庄别墅一栋,价值143.75万港元;收受下属房地产公司经理张某某为张德元同意其辞去公职并在工作移交中满足其意愿而送给的40万港元;收受港商吴某某为求得张德元支持、关照而
    2023-06-11
    376人看过
  • 犯罪所得之物之刑法解释与适用——以商业贿赂犯罪为视角
    【内容提要】基于对犯罪所得之物的刑法解释,可以得出如下三个结论: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中的赃款、赃物是犯罪所得之物,也可称为违法所得之物;是组成犯罪行为之物,而非犯罪行为所指向之物,质言,商业贿赂犯罪中的犯罪所得之物即赃款、赃物是行为人实施贿赂犯罪行为后所获得的物质性利益;二是商业贿赂犯罪所得数额的累加计算方法应是应当累加法+连续累加法;三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去向不能阻却刑事责任的承担,但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程度,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加以认定。【关键词】犯罪所得违法所得商业贿赂犯罪数额犯犯罪所得之物去向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明确规定了商业贿赂犯罪的内容,之后我国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斗争,成效显著,特别是对金融、证券、建筑、城镇建设、招投标、政府投资补贴等领域内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既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
    2023-06-03
    374人看过
  • 对跨新旧法的连续犯罪应如何适用法律
    对于跨新旧法的连续犯罪,如果大部分危害行为(或犯罪数额)发生在旧法施行时期且旧法处罚较轻,新法施行后只有少部分危害行为(或数额)且单独并不构成犯罪的,适用处罚较轻的旧法。但具体情况应视犯罪情况而定。继续犯(如非法拘禁、窝藏等)的持续犯罪状态到新法施行后结束且其行为是不可分割开来进行分别处理的行为,自然应当适用新法;连续犯的数个同种行为一般是均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也有几个行为加起来达到犯罪数额,如盗窃、诈骗等的情况),因最终的行为完成于新法实施后,按新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根据此规定,对“跨法犯”的处理应以行为终了时有效之法律为准,将其作为现行刑法生效以后的犯罪行为对待。连续犯:最高人民检察
    2023-05-01
    305人看过
  • 后罪在前罪之前算累犯吗
    不算。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8
    78人看过
  • 跨越新刑法生效前后的连续犯适用什么刑法
    一、跨越新刑法生效前后的连续犯适用什么刑法1.法的溯及力,是说:行为时生效的法就是(1979刑法),等到抓住你审判时,1997刑法生效了,用哪个。2.法的效力,法的失效(明示+默示):是说,行为时间就是1997刑法生效期间,抓住你审判时也是1997刑法生效期间。但是对于1979刑法还用不用,法律没有直接说失效,但新旧冲突或者新旧不冲突,你都用新的,通过行为使旧法事实上失效。或者已经在新法中说了1979失效。你用1997。这不叫从新,因为此时就是应该用生效之法。连续犯,有好几个行为:1.有一部分行为在适用1979刑法时发生的,但没被审判,对吗?如果1997刑法生效时审判他,此时怎么办?2.有一部分行为是在1997刑法生效时发生,此时怎么办?第一个行为——属于溯及力问题,根据从旧从轻(新)原则。首先推定用用旧(1979),如果1997轻,那就用1997。第二块行为——不是溯及力问题,是正常法的
    2023-03-21
    152人看过
  • 多次犯罪如何适用累犯
    多次犯罪适用累犯的情形是:多次犯罪中,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已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适用累犯。一、什么叫一般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不可以假释、不得适用缓刑。二、有案底可以缓刑吗?有案底不一定可以判缓刑,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有案底但不构成累犯的,那么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如果有案底且构成累犯的,那么依据相关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三、累犯定义有哪些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
    2023-04-01
    244人看过
  • 盗窃罪最新司法解释:法定刑罚如何适用?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1、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22年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
    2023-07-11
    319人看过
  • 刑法修改之前犯罪怎么量刑
    修改之前的犯罪该如何处理?《刑法》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犯罪发生在刑法修改之前,并且没有判决的,适用犯罪时的刑法,即修改前的刑法。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根据新修改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认为时犯罪但是可以处较修改前刑法轻的刑罚的话,适用修改后的刑法。所以刑法修改前犯罪,修改后自首的,原则上应该适用修改前的刑法,但是如果修改后的刑法针对犯罪行为可以减轻或不认为时犯罪的话,就适用修改后的《刑法》。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自2013年开始起草,收受礼金罪只是其中新增的罪名之一,制定收受礼金罪的用意,在于弥补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反腐要求的脱节。刑法修正案(九)还将对受贿罪量刑进行规范化,受贿罪量刑标准将不再以5000元、5万元、10万元三个“尴尬”的数字为量刑标准。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2023-06-01
    195人看过
  • 自侦部门如何适用新刑诉法
    新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对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而言,将会面临各种新机遇和新挑战。面对新刑诉法中的众多修改及增加条款,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及自侦干警应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接新刑诉法,为新刑诉法的适用打下良好基础。切实做细做实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新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了解案情,提出辩护材料和意见。这意味着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等辩护活动与侦查活动同步。为此,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应提前演练应对措施,不急于立案、不急于接触犯罪嫌疑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细致全面的初查,力争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就把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依法固定,防止犯罪嫌疑人与律师洞悉办案意图,毁灭证据、串供或订立攻守同盟。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切实提高干警
    2023-04-22
    205人看过
  • 上下级犯罪的死刑如何适用?
    第一,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尽量区分主犯间的罪责大小,一般只对其中罪责最大的一名主犯判处死刑;各共同犯罪人地位作用相当,或者罪责大小难以区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二名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且均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也要尽可能比较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方面的差异,判处二人死刑要特别慎重。第二,涉案毒品数量达到巨大以上,二名以上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或者罪责稍次的主犯具有法定、重大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判处二人以上死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并有利于全案量刑平衡的,可以依法判处。第三,对于部分共同犯罪人未到案的案件,在案被告人与未到案共同犯罪人均属罪行极其严重,即使共同犯罪人到案也不影响对在案被告人适用死刑的,可以依法判处在案被告人死刑;在案被告人的罪行不足以判处死刑,或者共同犯罪人归案后全案只宜判处其一人死刑的,不能因为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对在案被告人适用死
    2023-02-24
    98人看过
  • 在单位犯罪中适用的刑罚
    单位犯罪的刑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做假酒的工人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构成非法经营罪,做假酒的工人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
    2023-03-10
    445人看过
  • 普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如何适用
    一、普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如何适用《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以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必须适用中国法律。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个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二、什么是外交特权外交特权是国际法上给予外国使馆及外交官的特别保护和待遇的总称。使馆的特权主要表现在馆舍不可侵犯、公文档案不可侵犯;外交官的特权主要表现在人身和名誉不可侵犯、司法管辖豁免、捐税和劳务豁免。三、外交特权的根据关于外交特权的根据,主要有三种学说:(1)治外法
    2023-06-1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新刑法是否适用过去犯罪应该如何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9
      1)先确定犯罪是属于国内犯还是国外犯,再确定适用管辖的原则; (2)适用的优先顺序: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能用前面的原则的,就不用后面的原则) 我国的四种管辖原则之间彼此并不重叠,对同一种犯罪,不存在同时适用两种管辖原则的可能。 (3)多数国家坚持好几个原则:这会导致管辖权的冲突。
    • 有两罪一罪适用旧,一罪适用新刑法,应如何适用fal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减刑和犯罪适用的是新法还是旧法无关,只和判决日期有关。r判决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者法律修改,都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一般情况下适用旧法,但如果新法对罪犯有利适用新法。r比如,现在新的规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次减刑不能超过一年,而旧法规定可以超过一年的,如果是在新规定生效前判决的,一次减刑就可以超过一年。
    • 以前的犯罪适用于新的法律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
      《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 如何适用2023最新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8
      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职务犯罪要求当事人的身份必须符合相关罪名的要求,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情节判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毒品犯罪如何适用死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一、毒品犯罪如何适用死刑 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 必须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