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究竟要迈几道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0:30:37 205 人看过

下岗职业解除劳动关系究竟要迈几道坎?

(福安市劳动保障局陈鸿鸣)

随着再就业服务中心关闭的脚步的临近,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实现再就业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福安市仍有5000多名职工,因企业无法支付补偿金,劳动关系仍然保留在企业,从而不能走向市场实现再就业;已出中心下岗职工中仍有500人由于资金短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今年六月底,福安市在中心的下岗职业协议期满将全部出中心,也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到时政府和企业一下子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支付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确有困难。

难归难,劳动关系还是要解除的。道理很简单,下岗职工不与原企业断关系,就不利于建立和稳定新的劳动关系。只有解决这个问题,下岗职工才算真正能走出中心,才真正走向市场,就业体制也才能完成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变。

那么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究竟要迈过几道坎?

关键问题:还是钱从哪里来?

这个问题几乎带有共性,是下岗职工关心的热点,也是实际运作中的最关键问题,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根据工龄等情况,应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目前福安市国有企业下岗人均测算,起码需要几千万元,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困难企业来说,实在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足够的资金怎么办?于是有人提出由财政来扛鼎。揆情度理,福安市财政在“两个确保”工作中已支付很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财政承担的1/3部分,以及企业承担部分都是由财政兜底,再要地方财政部分或大部分承担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经济补偿金,不能不说是勉为其难。公平地说,政府出政策企业掏腰包是情理之中的事。

核心问题:究意人到哪里去?

这是解决下岗职工出路的核心问题,也是重要的“民心工程”。目前福安市就业形势严峻,再就业岗位不足,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再就业难。特别是全市下岗职工中“4050”(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人员占相当比重。这是一个再就业弱势群体,他们年龄偏大,技术单一,身体素质较差,通过培训参与竞争就业的可能性不大,其他企业也不愿招用他们,因而他们在出中心后很难实现再就业。虽然此后还有失业救济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但其生活水准是可想而知的,且继续缴费的费用无来源,这将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和退休待遇。因此,这类再就业特困群体需要特别关注和政策保护。

成败攸关:劳动关系怎么断?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再就业工作则功亏一篑。福安市下岗人员人数众多,性质复杂,各个企业状况又各不相同,补偿金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几年来福安市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十分缓慢。阻碍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一是根深蒂固的“国有情结”。二是较高的劳动价值与较低的劳动报酬之差额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他们认为,在国有企业拿着低工资干了十几年、几十年,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时只能得到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是无论如何难以接受的。以上原因的形成,固然有观念陈旧等因素,但确实也存在可以理解的成分。

重要因素:今后保险怎么接?

当前下岗职工最关心的是养老保险个人无力承担由自己缴纳的部分费用。有些职工坦言:社会在推进“再就业工程”时,给予下岗者的绝不该仅限于一份工作,而应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切实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老处在临时用工状态,以后若再被炒了、大病了、老了怎么办?这种观点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下岗职工对将要面临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后无从把握的迷茫。直言不讳地说,社会保险能不能继接,依然是造成下岗职工再就业者与原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

横亘在面前的坎肯定远远不止这些,但这四道坎足以提示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难度。当前的焦点大多是在“时机”和“条件”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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