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发生须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23:33 358 人看过

代位权的发生需要符合的条件分别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具体如下:

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延迟,债权人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才能行使代位权;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设立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享有第三人债权或者返还请求权等现实权利;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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