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温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关宵宵,女,1984年出生,汉族,初中肄业,农民,住温县温泉镇西南王村。因涉嫌盗窃于2008年9月2日被刑事拘留,9月5日被取保候审。
温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2008]2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关宵宵犯盗窃罪,于2008年1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关宵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关宵宵在温县文化广场西特酷轮滑俱乐部门前,将吴某某放在运动鞋内的银灰色三星E848手机盗走,价值1050元。8月18日,被告人关宵宵到温县公安局自首。
案发后,赃物已返还失主。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失主吴某某被盗证明、证人张某某、张某某证言、扣押、发还物品清单、估价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关宵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能够自首,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关宵宵犯盗窃罪,判处罚金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员张圣玉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刘新房
附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如何认定通宵被胁迫犯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5胁迫他人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中主犯的处罚。胁迫他人犯罪并已实施犯罪行为的,按共同犯罪处罚:胁迫人按主犯处罚,被胁迫人为胁迫从犯。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分子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作用不同,但主观上是自觉自愿参加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主动地位。威胁从犯的特点是被动参与犯罪。威胁从犯没有犯罪意图,因为受到他人威胁和强迫,为了避免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伤害或不利,不得不犯罪。行为人犯罪是受到胁迫的结果,
-
亲戚通宵抢劫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抢劫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刑法269转化型抢劫) 2.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刑法267条第二款转化型抢劫)
-
-
加班通宵有补贴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根据你咨询的通宵加班有补贴吗,计算加班费的标准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