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李清民与潘淑伟离婚登记是否合法有效问题的复函-法律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7:15:18 204 人看过

发文单位:民政部办公厅

号:民办函[1995]297号

发布日期:1995-11-30

执行日期:1995-11-30

吉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李清民与潘淑伟离婚登记是否合法有效问题的请示》(吉民文〔1995〕9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李清民与潘淑伟离婚登记是否合法有效问题,我们认为,李清民与潘淑伟于1993年9月20日,双方亲自到桦甸市红石镇人民政府申请离婚登记,其证件、证明齐全,离婚协议写明了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了协议,并交了结婚证,桦甸市红石镇据此办理离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和形式要件是具备的。同时也应明确,该镇在颁发离婚证的程序上没有严格按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确有不当之处,使双方婚姻状况的存续到终止出现了中断。但如果李清民接到离婚证后没有马上提出异议,双方对离婚协议所列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应当视为离婚事实已经成立。李清民在此种情况下,因某种原因要求撤销登记,不应予以支持,并可向法院提出建议。

民政部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0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登记相关文章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矿山安全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山东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有关问题的请示》(鲁劳发〔1994〕24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有关条款中的“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指矿山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指行业主管部门,例如“管理乡镇煤矿企业的主管部门”既指乡镇煤矿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指煤炭行业的主管部门。乡镇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究竟谁“主管”,由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规定。《矿山安全法》的解释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述答复仅供参考。
    2023-06-09
    278人看过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对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
    民政部办公厅:你厅《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征求意见函》(民办函[2003]208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一、关于涉及临时身份证的问题。同意你厅的意见,即:在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暂时只能提供临时身份证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可凭此为其办理婚姻登记。二、关于涉及居民户口簿的问题。同意你厅的意见,即:对于当事人因诸多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派出所或厂矿企业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对于当事人入集体户口的,可凭该单位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三、关于涉及蓝印户口簿的问题。蓝印户口是一些地方依据现行“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二元户口管理结构衍生制定的一类户口。随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这一户口类别将逐步被取消。同时,按照现行户籍登记管理的法律规定,公民在办理户口迁
    2023-06-12
    441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出国人员在港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证明问题的复函
    2005年11月4日民办函〔2005〕209号发布江苏省民政厅:你厅《关于出国人员所需证件、证明的请示》(苏民福〔2005〕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你省南通籍公民潘正明于2003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后,在美国一律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8月,因工作需要,被派往该事务所的香港分所工作至今。目前,潘正明提出与你省南通籍未婚妻办理结婚登记,其所持有的证件有:中国护照(贴有香港签证)、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居民身份证)。目前的问题是,如按出国人员身份办理结婚登记,潘正明表示无法(含不便)到美国开具无配偶证明,如按香港居民身份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又没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鉴于赴港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我部意见,由国外机构派驻香港工作的出国人员或应聘在香港工作的我国原海外留学人员可以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1)本人的有效护照;(2)本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3)经香港委托公
    2023-04-25
    5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立民与赵淑华因离婚诉讼涉及民办私立学校校产分割一案的复函-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2002]民监他字第13号发布日期:2003-8-7执行日期:2003-8-7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刘立民、赵淑华夫妻共同投资办学,应共同享有办学积累中属于夫妻的财产权益。原一、二审判决将办学积累全部认定为刘立民、赵淑华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没有法律依据。刘立民、赵淑华夫妻离婚,已丧失了共同办学的条件,对其共同享有的财产权益应予分割。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为维护学校完整,学校由赵淑华单独管理后,赵淑华应对刘立民丧失的财产权益以及由此丧失的期待利益予以补偿。补偿数额可参照原二审判决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建设部文号:建法函[2001]85号发布日期:2001-3-28执行日期:2001-3-28山东省建设厅:你厅《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鲁建法函〔2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代理人为房屋所有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权关提交委托书。因此,房屋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当采取书面委托形式。此复。建设部
    2023-06-10
    485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执行《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7月19日民办函〔2000〕129号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外交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同意,现对《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民基发(1998)21号,以下简称《规定》)解释如下:一、《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及《规定》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系指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的一方是中国内地居民、出国人员或内地出国定居华侨的,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用于申请再婚登记,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二、《规定》二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
    2023-08-11
    113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吉劳函字〔1995〕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二、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三、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其工资。四、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规定了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三种紧急情形,其中一种为“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因此,仲裁委员会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退职)手续,企业应支付
    2023-06-09
    153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是否承担乡村义务工问题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你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是否承担乡村义务工的函》(宁劳人裁函〔1991〕01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三、三十、三十一条规定的精神,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人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之内,且企业按月交给签订劳务合同的县、乡不超过农民合同制工人当月标准工资3%的管理费,农民合同制工人也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交纳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5%的公益金。由此可见,农民合同制工人在与企业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已成为企业职工的一部分,因此,不应再承担所在乡摊派的义务工。
    2023-06-10
    283人看过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司法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司办函[2003]第102号上海市司法局:你局《关于考核授予律师资格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沪司发法制[2003]ぉ4号收悉。经司法部研究,答复如下: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是《律师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且经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作为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但从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及协调考核授予律师资格与司法考试制度关系的角度出发,我部正在研究考核授予律师资格改革问题,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工作目前处于暂停状态。鉴此,请你局向市政府反映,请求暂缓向社会公开此行政审批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办公厅二○○三年七月一日
    2023-04-24
    11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美籍华人曹信宝与我公民王秀丽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3年1月22日〔1993〕法民字第2号发布民政部婚姻管理司:你司1991年12月24日民婚字(1991)60号函及转来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美籍华人曹信宝与我公民王秀丽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由外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如果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该外国人则应就前一婚姻关系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后,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无误才能予以婚姻登记。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没有时间限制。二、在忻清菊不服美国法院对其与曹信宝离婚所作判决的情况下,曹在中国境内又申请与王秀丽登记结婚,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的,该结婚登记应依法予以撤销。但现在曹信宝与忻清菊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其与王秀丽的结婚登记是否撤销,请你们酌情处理。以上意见,供参考
    2023-04-25
    311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省公安厅《关于商请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复议管辖权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号:皖府法函[2004]100号发布日期:2004-8-24执行日期:2004-8-24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商请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复议管辖权问题的函》(公办[2004]219号)收悉。你厅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公安分局为城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城市公安分局行政处罚的复议管辖权应由城市公安局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使。经研究,同意你厅意见。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办理节育合同公证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关于节育合同办理公证问题的请示函悉。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4〕7号《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的精神,经研究认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公证机关理应积极地提供法律服务。鉴于计划生育法尚未制定,公证机关办理这方面的公证事项,应采取慎重的态度,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审查节育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其主要的是:(1)合同确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2)合同的内容符合中央、国务院制订的有关政策、法令;(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合理。符合以上三条的合同,在双方自愿申请公证的情况下,公证处可以试办,并采取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属实的方式办理。
    2023-06-09
    24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秦勤与邓西民离婚问题的函
    刘秦勤、邓西民:来信收到。你们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你们双方如果对离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你们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美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美使领馆直接公证。
    2023-06-11
    40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罪追诉时效问题的复函[失效]-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1982]高检经函字第5号发布日期:1982-8-19执行日期:1982-8-19失效日期:20020225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82)云检经字第5号《关于贪污罪追诉时效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同意你院对贪污罪追诉时效问题的意见。追诉期限是根据与罪行相应的刑罚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贪污罪有三个量刑幅度,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其追诉期限应为10年;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期限应为15年;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其追诉期限应为20年。二、检察机关决定立案时未过追诉期限的贪污犯罪,在立案以后的侦查、起诉或者判处时超过追诉期限的,不得认为是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应当继续依法追究。三、对超过追诉时效的贪污犯罪案件,如已立案的,可按你院的意见应撤销案件,但贪污的赃款赃物应当追缴,
    2023-06-11
    9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 更多>

    #离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民政部门代办结婚登记的法律法规问题探讨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31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所需材料包括:1.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最好到民政局复印),2. 2张2寸免冠合照,3. 现金若干。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和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结婚登记条件包括:1. 双方自愿结婚(自主决定);2. 双方至少22周岁(男)和20周岁(女);3. 双方没有配偶(未婚、离婚或丧偶)。 结婚登记程序:1.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区、县级
    • 离婚后又复婚但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是否合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5-01-0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而如果离婚后没有进行登记,则双方并不算复婚,因此也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 关于登记的法律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新公司设立监事会问题《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如果公司股东较少,股东的人数都未必能达到法定监事会的最低人数限额,同时规模不大,监督管理起来并不复杂,因此没有必要重复设置机构,造成资源浪费。为了执行监督职责,可以只设一至二名监事。除此以外的公司应该设监事会,其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三人,且董事
    • 民法登记离婚前财产公证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
      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件和协议书,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内,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民法典
    • 民法通则关于赠与合同公证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6
      首先,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房地产的,也可以由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其次,办理赠与公证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当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