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要约要请的区别以及要约的主要构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03:39 426 人看过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要约的主要构成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确定。

三、反要约有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反要约是指对要约的根本内容进行变更,所以反要约是属于新的要约,送达到要约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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