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8:50:58 426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二)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二、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刑事诉讼中的有关期限规定有哪些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中止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而行政诉讼对于只能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是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诉讼主体不同,诉讼原则不同,证据制度不同等。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1.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进行举证。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区别在于:1.是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2.是
    2023-06-05
    430人看过
  • 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区别有哪些,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与终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终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终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终止是将终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终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
    2023-06-19
    24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的特点是什么,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
    一、刑事诉讼中止的特点是什么1、刑事诉讼中止可以发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即既可以发生在侦查阶段,又可以发生在起诉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审判阶段;2、刑事诉讼中止后,既不能撤销案件,也不能终止诉讼,而只是将诉讼程序暂时地、不定期地停止,直到引起诉讼中止的原因消失以后,诉讼才恢复进行;3、刑事诉讼中止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仍然有效,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有权利也有义务继续完成法定的诉讼行为;4、刑事诉讼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专门机关的办案期限,也不影响当事人行使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二、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1、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一旦案件被中止审理,除非导致中止审理的事由发生根本变化(如被告人的精神病病情好转),案件将长期得不到解决。实践中,治疗精神病的周期一般较长,且很多精神病是无法根治的,因此,中止审理这类案件后,何时恢复审
    2024-02-09
    49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
    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一、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6、当事人达
    2023-03-07
    124人看过
  • 如何区分诉讼中止和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23-04-16
    2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与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是指执行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暂中断执行,待法定原因消除后再继续执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指执行开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执行已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在法定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恢复执行,也可以由申请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中止以前所实施的执行行为,仍然有效;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终止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于终止执行的裁定不得上诉。
    2023-06-06
    22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中止诉讼吗?
    一、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中止诉讼吗?1、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并不一定会中止诉讼。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此对于同时是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当事人的,此时一般来说,法院会暂停民事案件的审理。故此民事纠纷案件的受害者,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才可以提出继续民事案件审理的请求。2、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中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3、民事
    2024-01-28
    280人看过
  •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民诉中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导致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诉讼中止的法律效果是暂时停止本案的全部诉讼活动。(三)诉讼终结。导致诉讼终结的法定事由包括: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3、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此外,因上
    2023-06-14
    226人看过
  • 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刑事案件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在于: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
    2023-06-19
    2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的比较
    诉讼障碍理由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新的证人包括开庭前检察院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2.对于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存在疑问、确需证人出庭陈述的3.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提出建议的。(一个月内补充完毕,检察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请法院恢复审理的,按撤诉处理)4.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5.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6.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7.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8.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上述6、7、8
    2023-06-11
    41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
    刑事诉讼中止
    司法机关在进行具体操作时找不到相关依据。如下所述:1、《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一旦案件被中止审理,除非导致中止审理的事由发生根本变化(如被告人的精神病病情好转),案件将长期得不到解决。实践中,治疗精神病的周期一般较长,且很多精神病是无法根治的,因此,中止审理这类案件后,何时恢复审理难以确定。中止侦查、中止审查与中止审理的情况相当,不再赘述。2、中止审查、中止审理制度未规定对被中止审理的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高法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对患有精神病的被告人中止审理,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暂时丧失了参与诉讼的能力,因而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时间使其恢复诉讼能力。因此,从中止审理制度本身出发,对被中止审理的对象应当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然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治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及其他严重
    2023-04-17
    377人看过
  • 中止和推迟诉讼之间的区别
    1、暂停诉讼与延期审判的区别暂停诉讼是指因特殊情况中途停止诉讼的法律制度延期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决定不同审判日期的制度在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并宣布开庭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因法律原因提起的案件。推迟审判只能发生在审判阶段。延期审理前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在延期审理后仍然有效。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包括在审判期内,暂停诉讼和推迟审判是非常相似的。它们都因法律情况而停止诉讼活动的继续,但它们也有重要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在从诉讼开始到判决作出的任何诉讼阶段,延期审判只能适用于审判阶段2。申请效力暂停诉讼将导致本案诉讼程序暂停,本案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切诉讼活动将停止;延期审理只会推迟案件的审理日期,相关诉讼活动不会停止,例如通知证人出庭3。在恢复审判时,暂停诉讼的法律情况来自诉讼之外。法院通常很难决定何时恢复诉讼;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律情况来自诉讼,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
    2023-05-07
    4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以及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法院延期审理是原被告双方可以申请的,一般是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裁定延期审理后,延期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且延期之前的审理对整个案件仍然有效。二、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诉讼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是: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
    2023-06-19
    137人看过
  • 诉讼中断和诉讼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第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第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第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第一,不可抗力;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第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第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第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一、民事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1、在债务履行当中,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
    2023-03-15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更多>

    #刑事诉讼中止
    相关咨询
    • 中止与终止在民事诉讼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委托代理中止是指先暂时停止委托,待条件具备时,委托代理程序仍要恢复,委托代理终止是停止委托代理,以后不再恢复。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
    • 民事诉讼执行中的中止和终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止执行是指暂时停止执行,终结执行是指结束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执行中的执行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待这种原因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终结执行是指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 敲诈勒索诉讼给中止了刑事诉讼的中止终止怎么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3
      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
    • 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1)条件不同。刑事诉讼终止适用于出现了不必要或不应当继续进行诉讼的各种法定情形;刑事诉讼中止适用于出现了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 (2)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终止是终结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止只是暂停诉讼,待客观障碍或特殊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程序不同。出现刑事诉讼终止的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机关、人民检
    • 诉讼中止和延期的区别诉讼中止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1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 3、恢复审理。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