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设立股东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7:10:31 208 人看过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设立股东会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不设立股东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

(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在当代社会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一些,就是关于公司内部的一个管理的事项,包括一些内部的机构成立等等,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必须要有相关的股东,会,还有一些决策机构等等,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可以不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公司倒闭股东承担债务吗
    公司倒闭股东不承担债务,公司债务应用公司财产清偿。《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023-02-10
    414人看过
  •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一、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二、分公司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相关法律分公司的合同义务由总公司承担是
    2023-03-19
    402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
    一、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属于股东个人的权益。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股东当然可以以债权出资。二、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023-02-23
    37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股东需要工资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伙股东需要工资吗?根据法律规定合伙股东需要工资,虽然是股东,但如果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如总经理、总监、技术人员等,就应该发工资。工资的发放形式可以通过《企业规章制度》来约定。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构件之一是员工,之二是具有发放时间规则,之三是薪资一般是货币形式。因此,工资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例如被邀请做报告所得的报酬就不是工资。二、按照《劳动法》,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②劳动保护
    2023-06-02
    219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个人欠债影响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个人欠债影响公司,毕竟个人所欠债务较多,那么在遇到公司本年代债务的时候,就会导致无意进行,经常会影响到整个公司。存在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一)股东虚假出资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除此之外,也应当包括股东出资虽达到或高于最低注册资本、但显著低于该公司从事的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和负债规模所要求的股权资本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的投资减少了,相对来说是规避了公司债务,也应视为一种出资不实的情况,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对公司的过渡控制股东对公司的过渡控制,导致公司和股东的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人员发生高度混同,甚至公司和股东共用一本账、共享一个银行账号等。在此种情况下,如发生公司对外债务的
    2023-02-19
    423人看过
  •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法律法规中如何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职权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何谓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二、国有独资公司人员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
    2023-05-02
    234人看过
  • 根据规定公司欠债股东没钱咋办
    公司欠债,不管股东有没有钱,都没有义务给公司还债,公司欠债的,应该用公司财产清偿。《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股东出资不到位:若股东未按时足额出资,公司和其他股东可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当公司无法对外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2023-04-10
    147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一、无形资产入股比例是怎么样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理论上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
    2023-03-03
    262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怎么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
    2023-03-19
    259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出资股东犯法吗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则他应该承当两种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以及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的两种责任,一是补缴差额的责任;二是连带补缴差额责任。因此,股东必须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在公司成立之前,属民法典上的违约行为。一般规定公司法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是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一般规定,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则他应该承当两种责任:1、向公司补足出资;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非货币出资不足的特别规定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资产的方式出资,而且非货币
    2023-02-28
    89人看过
  • 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一、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失信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股东,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投资能力的可以当公司股东,但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等。二、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是什么?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三、失信人员限制行为有哪些?(一)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2023-06-02
    78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公司价值有内在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场评估价值之分,股票市场评估价值受投资者价值取向、估价模式等因素影响。行为金融理论模型及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股票市场对信息反应的有效性并不等于对公司真实价值的有效性。股票市场短期定价往往偏离公司真实价值(mispricing),高估或者低估。股票价格不仅反映公司内在价值,更反映短期投机因素。特别是在乐观预期的市场上,公司真实价值在股票价格中的比重很小,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能力和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短期表现并不一致。此时,价值最大化是基于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真实价值,而不是股票价格。巴菲特1988年写给股东的信中指出,“我们不想使伯克希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最大化,我们希望公司股票价格以企业内在价值为中心的狭窄范围内变动。过分高估或低估不可避免使外部股东产生与公司业务成果大相径庭的结果。如果我们公
    2023-04-13
    179人看过
  • 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增资如何算股份?
    股东增资按照公司的增资股东会议及增资协议算计算股份,并不是必然按照各自出资的金额比例来进行股份划分的,股份计算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主要还是大家在增资的时候的博弈谈判。融资之后的股权比例应该这样计算:按照公司的增资股东会议及增资协议确定,并不是必然按照各自出资的金额比例来进行股份划分的,股份计算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主要还是大家在增资的时候的博弈谈判。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3、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若以公司形式增资。评估公司净资产,原股东根据净资产折和股份比例,新股东溢价部分记入公司资本公积。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常规情况下,货币资金入股一般全部计
    2023-03-27
    407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
    2023-08-1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股东会不得设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
      公司法不设股东会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且其股东会职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也可以授权给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 公司设立股东会怎么规定转让出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6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股东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公司股东要怎么转让出资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如何根据法定事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4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 独资法人可以公司设立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3
      不能。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不能再成立一个一人(法人)公司,但是可以成立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可以成立一人(法人)公司,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或者一人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1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