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13:11 352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一、工地工资拖欠怎么办找谁

工地工资拖欠具体办法如下: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

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

3、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企业劳动关系包括什么内容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包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

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

三、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哪个部门审查

单位与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则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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