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40:53 490 人看过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一、物品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谁负责

物品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损坏,是由快递公司负责。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需要运输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一般由承运人承担,但如果是因旅客的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旅客有故意、重大过失的,则由旅客承担风险。如果运输的是货物的,则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承运人也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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