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理赔如何处理
1、赔偿原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2、赔偿时限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抢救费用支付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本实务第三节二、三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支付。
二、交强险理赔赔款如何计算?
(一)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
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
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
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②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③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④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
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②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4.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四)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六)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八)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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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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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如何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如下理赔: 一、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确认损失,修复损坏的物品; 三、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四、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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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如何理赔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7拿到定责书后,如果双方车辆损失较小(小于2000元),可以直接去交强险事故处理中心直接定损。此为快赔流程。如果双方车辆损失较大(高于2000元),那么你们事故双方先各自留个电话,然后找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之后将对方车辆的定损位置告诉已方保险公司定损人员,他们会去到对方车辆定损地点去给对方车辆进行定损。待完成后,你们双方按保险公司定损金额进行修车。修车完毕后凭你们各自的修车发票到及对方车辆的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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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如何理赔?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1一是,当发生严重事故,如果造成现场受害人员伤亡,您应该冷静处理,即刻就通知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当下分析,并立即通知事故科。因为像这样的重大事故从而发生的严重伤亡,是需要走司法程序的,不光是保险公司简单的理赔程序,所以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之外,还需要进行专门的司法程序。 二是,如果发生事故仅仅是小刮小碰,不超出一两千元的,则由当地交警出具快速处理单据,然后您拿着此单据并附上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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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赔交强险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0强制保险索赔程序:接受通报和索赔受理a,接受被保险人或受害者通报后,应询问情况,立即通知被保险人或受害者具体的赔偿程序等相关事项。如果涉及人员伤亡或肇事方未参保,应当提醒肇事方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b、保险人应详细记录通报情况,统一备案管理。c、被保险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费赔偿。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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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如何理赔福建在线咨询 2021-03-13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强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若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损失的一份方可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最高获得死亡残疾赔偿金22万元,医疗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赔偿,若机动车买了商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流程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定损,完成后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并报上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