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是否享有分配征收补偿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1 22:14:58 482 人看过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

2、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嫁女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分红
    出嫁女的子女享有征地分红的情况如下:如果村集体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了出嫁女的子女不享受集体收益分配的政策,那么出嫁女的子女不享受集体收益分配,也包括征地分红。出嫁女的子女是否享有征地分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
    2022-06-11
    257人看过
  •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是否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
    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因为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女儿户口没迁就还是集体组织的一员,理应获得补偿。如果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否享受村福利待遇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可以享受村福利待遇。对于村民户口没有迁出的,应享有同等的村民或居民待遇。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村委会与村民也不得以,外嫁女已经出嫁为由,拒绝外嫁女享受相关独立待遇。若后期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就不能再享受村福利待遇。《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
    2023-08-01
    499人看过
  • 出嫁女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
    一、出嫁女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
    2023-04-17
    135人看过
  • 农村“外嫁女”是否可以分得林地补偿款
    一、农村“外嫁女”是否可以分得林地补偿款要看农村“外嫁女”有没有资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作出征收决定时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是有权获得林地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
    2023-06-12
    77人看过
  • 2024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得到赔偿
    一、农村土地征收出嫁女能否得到赔偿外嫁女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获利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024-04-04
    29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嫁女是否享有
    一、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是否仍享有使用权?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但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占用了相应的宅基地。所以出嫁女是不能享有娘家宅基地使用权了。二、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三、办理手续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
    2023-04-12
    412人看过
  • 土地征收款是否应分配给外嫁女?
    外嫁女有权分配土地征收款。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份额。只要户口不迁出,仍有权获得补偿。虽然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在实践中,女性的承包权益往往因婚姻事实而受到侵害,这与各地的乡镇法规、民俗等因素有关。建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外嫁女可以分安置房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户口没有迁走,那么是可以分安置房的。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
    2023-07-03
    180人看过
  • 嫁出去女儿户口还在农村房屋征收有补偿吗?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一、外嫁女能否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二、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走还有地吗当事人的女儿出嫁了,户口没有迁走:一、1,原则上,在土地承包没有到期前,村里不能收回;2,按村规民约,女儿出嫁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的土地分配的;3,当事人的女儿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办法》关于丧失成员资格的相关规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可以依法定事件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2,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
    2023-06-24
    59人看过
  • 农村出嫁女有没有拆迁补偿
    一、农村出嫁女有没有拆迁补偿1、出嫁后,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到外地的。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征地补偿的对象进行确定,目前,对于农村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按照户口来进行认定的,即只要户口在该拆迁地区的,就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女儿出嫁后户口仍在原地的,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2、出嫁后,女儿的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的。这种情况下,由于户口的属性已经发生了变化,一般是不可以再次获得拆迁补偿的。但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可以按照女儿出嫁的时间和征地补偿对象的确定时间来认定,那么只要在女儿出嫁前已经确定为征地补偿对象的,那么就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应当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也可以咨询即明拆迁律师来了解具体情况。3、出嫁后,女儿的户口迁移到其它农村集体的,但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2024-01-22
    77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东至: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东边界-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邹庄村、美里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裴家庄村、大杨庄村、韩家道口村、闫家庄村、棉花张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三教堂村东边界-吴家堡街道棉花张村位于三教堂村飞地西边界-吴家堡街道七里铺村、明里庄村东边界-玉清湖街道龙王庙村北边界-玉清湖街道常旗屯村、小杨庄村东边界-玉清湖河坝-玉清湖街道大李庄村、小李庄村东边界-长清区行政区界东边界-玉符河;南至:市中区行政区界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大刘庄村、坡庄村、土山村、六里庄村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南边界-文昌街道南边界;西至:文昌街道十里村、南王村、东门里村、水鸣庄村、清河街第一社区、刘庄村西边界-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平安街道新五村、抄纸王村西边界-玉清湖街道玉清湖水域、宋桥村、龙王庙村西边界-吴家堡街道申家庄村、席家庄村、北店子村南边界;北至:槐荫区行政区界北边界。现在当代社会济南市是属于山东省的,所以他们所
    2023-08-15
    2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由村集体分配是否合理
    1、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农村征地补偿由农村集体所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家庭只能申请使用一块宅基地作为住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许多被征地农民都遇到了被征地者拒绝补偿多处宅基地的情况。其实,只要有一个以上的宅基地,就不会认定为非法占地,但应该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认定。有多处宅基地,但总面积不超
    2023-05-31
    61人看过
  • “外嫁女”如何与村民享有同等征收补偿待遇?
    “外嫁女”作为农村婚俗惯例而来的习惯性称谓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我国法律对“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没有明确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住房作为家庭的一项重大财产,是维持家人共同生活的基本需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障户有所居是征收部门在补偿安置中所应遵循的原则,避免被征收人流离失所也是其在征收补偿中应予考虑的因素。就“外嫁女”而言,她们的情况可能表现为出嫁后户籍仍然留在娘家,抑或离婚后户籍重迁回娘家,具体包括“外嫁女”嫁农村男、“外嫁女”嫁城市男以及离婚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有法语指出,无论何种情形,“外嫁女”家庭或者离婚后其本人享有的“在农村或者城镇只能享受一次分配宅基地建房或者福利性购房”这一基本居住权益均应得到保障。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拆迁活动中,对“外嫁女”的居住权势必产生直接影响,行政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不受侵害。因此,行政机关在处理“外嫁
    2024-01-14
    433人看过
  • 农村女出嫁后拆迁有补偿吗
    一、农村女出嫁后拆迁有补偿吗1、出嫁后,女儿的户口没有迁移到外地的。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征地补偿的对象进行确定,目前,对于农村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按照户口来进行认定的,即只要户口在该拆迁地区的,就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女儿出嫁后户口仍在原地的,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2、出嫁后,女儿的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的。这种情况下,由于户口的属性已经发生了变化,一般是不可以再次获得拆迁补偿的。但不同地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可以按照女儿出嫁的时间和征地补偿对象的确定时间来认定,那么只要在女儿出嫁前已经确定为征地补偿对象的,那么就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应当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也可以咨询即明拆迁律师来了解具体情况。3、出嫁后,女儿的户口迁移到其它农村集体的,但在新居住地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2024-01-28
    488人看过
  •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该如何分配
    家庭协商分配,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的规定,只要拥有村民资格就能依法享受村民待遇,因集体土地征收而取得土地征收补偿款,也就是说,是否享有村民资格的界定应遵照“合法户籍+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的标准,准确判断“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村民资格,能否被分配征地补偿款。第一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其户口一直未迁出农村并非由于自身意愿原因
    2023-05-03
    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嫁女是否可以享受村里的补偿赔偿分配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3
      1、外嫁女可以享受村里的补偿赔偿分配。 2、获得补偿赔偿安置权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结婚而灭失。出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 离异女、外嫁女是否有权参与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1、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2、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 农村出嫁女儿能继承农村征地补偿款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2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没有农村经济集体户口的,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但有权继承父母的征地补偿款。 农村征地款作为被征收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一旦其离世之后,其个人财产自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的。好了以上就是农村征地补偿可以继承吗,谁可以继承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出嫁女户口在娘家能否享受农村占地征用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如果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时,应将外嫁女纳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其他被征地农民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需要提醒一点,外嫁女嫁农村男,如果农村女户口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土地补偿费,这种情况娘家的占地补偿就需要另当别论了。
    • 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目的是为了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失去承包土地而丧失的经济利益。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的,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与其他成员一样享受出租土地的分红。你们当地的做法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户口尚在本村,依法应当享有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赔偿。